本協議由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我行”)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申請人(以下簡稱“您”)就自選卡號服務事宜而簽署,請您仔細閱讀,若您在服務申請界面勾選本服務協議並提交申請,即表示其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本協議,並且對相應的權利義務內容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一、服務簡介
自選卡號服務是指您申請指定華夏銀行信用卡産品時定制信用卡卡號後6位或後8位的服務。指定華夏銀行信用卡産品以服務界面實際展示的信用卡産品為準。
二、服務細則
1.本服務僅面向申請指定華夏銀行信用卡主卡的申請人開放。
2.您在申請指定華夏銀行信用卡時選擇自選卡號服務,所申請的卡片審核通過服務即生效。
3.如您申請的卡産品審批未通過,降級核發其他卡産品,則不保留自選卡號,我行將為您核發隨機卡號。
4.經過卡號定制的信用卡發生到期續卡、損壞換卡後卡號保持原定制卡號不變。發生挂失補換卡、卡片降級或銷卡等情況時,原定制卡號將不予保留。
三、特別聲明
1.我行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業務需要保留受理及最終核準自選卡號服務申請權利,同時保留終止自選卡號服務的權利。
2.我行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業務需要對本服務內容、服務條款等內容進行調整。涉及您權利義務變更的調整,我行將提前通知您(我行將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選擇以下一種或多種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具體可供選擇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站公告、短信通知、微信消息推送、對帳單告知、電子郵件告知等),修改事項生效日期以公告或通知中載明的生效日期為準,您有權在限定期內選擇是否同意該等修改,如您不接受該等修改,應在公告中載明的生效日期前終止使用本業務,如您未在公告中載明的生效日期前終止使用本業務,即視為其同意並遵守修改後的業務條款和細則。
3.本細則未盡事項,依據《華夏銀行信用卡章程》《華夏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行業慣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4.本服務協議自您在服務申請界面勾選服務條款並提交申請,我行審核通過後生效。
5.您承諾:本人已仔細閱讀了《自選卡號服務協議》,並特別注意了字體加黑的條款,對相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權利義務內容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願意遵守其全部內容。
6.如有疑問,可撥打華夏銀行信用卡客服電話400-66-95577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