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感謝您對華夏信用卡的一貫支援。為更好地為您提供優質服務和用卡體驗,我行將根據往來商戶為您提供消費分期付款服務,分期手續費收取方式為分期收取,並按照《華夏銀行産品和服務銷售價目名錄》(2015年8月1日以後發生變動)執行,具體如下:
3.市場調節價服務項目 3-7 信用卡業務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7 分期手續費 商戶分期手續費 為持卡人提供線上及線下商戶分期付款業務 華夏信用卡(除華夏易達金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3-24期,手續費率:0-0.72%/期。每個帳單月為1期,不同期數手續費率不同,具體費率因合作商戶不同而異。提前還款手續費為剩餘商戶分期手續費。 自2016年8月20日開始執行 如有疑問,您可向華夏銀行各分支行網點行銷人員進行諮詢,或致電華夏銀行24小時客服熱線400-66-95577或400-86-95577。
感謝您的支援,並祝您用卡愉快!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