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7年新增及調整部分收費標準的公告

尊敬的華夏銀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謝您對華夏信用卡的一貫支援。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6111)相關規定,自201711日起針對部分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如下:

201711日起取消市場調節價服務項目中的超限費、滯納金、輕鬆週轉服務費及優惠服務項目中的超限費。具體取消收費及優惠服務項目如下:

3.市場調節服務項目

3-7信用卡業務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37013

超限費

為持卡人提供超信用額度用卡服務。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按超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7014

滯納金

客戶未償還最低還款額收取的手續費。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最高人民幣2000元或250美元。

自2015年8月14日開始執行

37015

分期手續費

輕鬆週轉服務費

為持卡人提供輕鬆週轉服務。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6個月按轉賬金額的2%一次性收取。

 

4.優惠服務項目

4-6信用卡業務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5

超限費

按超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

免費。優惠有效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711日起新增違約金,具體新增收費項目如下:

3-7 信用卡業務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10

客戶未償還最低還款額收取的手續費。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最高人民幣2000元或250美元。

自2017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如有疑問,可諮詢24小時客服熱線:4006695577/4008695577。

華夏銀行將一如既往致力於為您提供高品質服務,歡迎您繼續使用華夏信用卡。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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