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銀行業和保險業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周——了解八項權益 護航美好生活

  北京銀保監局消費者風險提示:了解八項權益 護航美好生活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北京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做好疫情健康防護的同時,了解金融消費者八項權益,助您享受美好生活。

  一、金融消費千萬種,財産安全第一條:財産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産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依法享有財産不受威脅、侵害的權利。   

  二、虛假宣傳都別信,風險提示要看清:知情權

  金融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金融産品或所接受金融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三、強買強賣後果糟,自主選擇請記牢:自主選擇權

  金融消費者享有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産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權利。

  四、辦理業務享平等,公平交易是正道:公平交易權

  金融消費者在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權利。

  五、合理投訴效率高,依法求償有成效:依法求償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産品或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除因自願承擔已經提示的風險而造成的損失外,遭受人身、財産損害時,金融機構確有責任的,金融消費者有向金融機構要求賠償的權利。

  六、金融素養是塊寶,接受教育早起跑:受教育權

  金融消費者有接受金融消費知識教育的基本權利,特別是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維權等專業知識教育。

  七、差別對待惹人惱,充分尊重不可少:受尊重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産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享有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八、個人資料不外傳,資訊安全保障好:資訊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對其基本資訊與財務資訊享有不被金融機構非相關人員知悉,不被非法定機構和任何單位與個人查詢或傳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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