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簡稱“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與吉林省盛融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吉林盛融公司”)簽署的《資産轉讓合同》,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將依法享有的部分信用卡持卡人的債權(簡稱“標的債權”)及與該等權利相關的其他權益(如有)均轉讓給吉林盛融公司,具體請詳見本公告附表。
一、自2024年3月30日00:00時起,與標的債權相關的所有權利,均由吉林盛融公司享有。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作為上述債權的出讓方以及吉林盛融公司作為上述貸款債權的受讓方,特此告知相關持卡人及持卡人的權利義務繼承人,自知悉上述債權轉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接收到相關短信通知、電話通知、信函通知或本公告)之日起,向吉林盛融公司履行標的債權償還義務。
吉林省盛融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指定收款賬戶資訊為:
戶名:吉林省盛融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賬戶:431903281510555
開戶行:招商銀行長春分行
二、關於本次債權轉讓及後續涉及處理您的個人資訊相關事項,再次告知如下:
1、為實現債權轉讓,訂立、履行《資産轉讓合同》及監管報送或監管機構要求的其他工作之目的,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會將相關持卡人的個人資訊資料及數據轉移提供至吉林盛融公司。吉林盛融公司為實現債權目的,將會依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對您的個人資訊進行處理,用於債務催收、徵信報送、賬戶及資産管理、數據分析需要。
2、個人資訊的範圍和種類包括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所處理留存的個人基本身份資訊、聯繫方式、信用類資訊、信貸及擔保類資訊、財産線索資訊。
3、在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關於個人資訊保護要求的前提下,由於個人資訊的處理方式包括賬務處理、數據分析、資産維護等原因,自行加工、使用、存儲或向第三方機構提供、傳輸。
4、本次債權轉讓會將您的個人資訊資料及數據提供至吉林盛融公司,後續基於催收、徵信報送、管理等需要,吉林盛融公司將會對您的個人資訊進行處理,前述處理具有必要性且對您的權益産生一定影響(包括個人資訊處理主體變更所給您造成的相關影響等)。
5、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將向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如實報送本次債權轉讓資訊。
6、除本公告涉及內容外,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對您的個人資訊處理規則及事項詳見您與華夏銀行簽署的信用卡合同及授權文件;如對您的個人資訊處理事項有任何疑問、投訴或行使法定權利等,可通過以下方式向吉林盛融公司聯繫:
聯繫方式:0571- 86085518 、19285730097;
聯繫地址: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與誼民路交匯鴻泰瑞景第6-1棟。
特此公告。
附件: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