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資金清算

  産品定義

  指利用本行網上銀行和係統內資金實時匯劃係統,向同業客戶包括外資銀行或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提供跨行、跨地區的人民幣資金清算服務,包括內部資金清算和代理對外兌付。

  適用范圍

  在華外資銀行或內部資金匯劃係統欠發達地區的地方性商業銀行。

  業務流程

  1、客戶提出資金清算業務需求;

  2、根據客戶需求,擬定代理資金清算方案;

  3、與客戶簽訂委託代理資金清算協議書;

  4、在本行開立備付金賬戶,並存入足額的備付金;

  5、異地收款人的開戶行收到資金匯劃憑證,辦理轉賬,並通知收款人。

  價格

  按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執行。實行規定代理的,向被代理行收取50%的手續費和100%的電子匯劃費;實行約定代理的,向被代理行收取200%的手續費和100%的電子匯劃費。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