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款

  産品定義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款是指借款人通過本行辦理外國政府向我國提供的長期優惠貸款。

  細分種類

  根據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款包括三類:

  *第一類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或中央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經審查同意承擔償還責任並作為借款人的項目;

  *第二類是指項目單位作為國內借款人,並承擔償還責任,省級財政部門經審查同意提供還款擔保的項目;

  *第三類是指項目單位作為國內借款人,並承擔償還責任,轉貸銀行作為最終還款人的項目。

  適用范圍

  已申請獲得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業務,在我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經法人授權的非法人單位。

  業務流程

  1、借款人在項目獲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和外國政府貸款立項後,向本行申請轉貸;

  2、本行對項目進行調查、評估和審查;

  3、本行與客戶簽署轉貸協議,辦理轉貸手續;項目實施全過程應接受本行監督;

  4、借款人按期還本付息,直至貸款的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