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銀行”或“採購人”)擬對常州分行物業管理服務、食堂管理服務項目徵集供應商,誠邀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報名參與。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常州分行物業管理服務、食堂管理服務項目
二、採購內容簡介 (以最終標書為準)
1、項目基本情況:
華夏銀行常州分行辦公大樓(新北區龍錦路1598 府西花園9、10幢)、所屬12家支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及分行食堂管理服務。
2、委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甲方將華夏銀行公共區域的公共秩序維護、資産安全、消防管理、高配管理、環境衛生、地面保潔、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放、治安、消防、設備管理維護、食堂管理等項目的物業服務委託給乙方負責。
食堂工作人員在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食堂的日常食堂管理工作,應制定完整、規範的餐飲食堂服務考核制度並委派有崗位資質的人員上崗
根據物業專業服務的要求,根據項目崗位安排,物業管理需配置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會務及服務員、行政、物管員、物管隊長、消控高配、工程維修、車崗保安、保潔、保潔隊長、支行保潔。
三、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依法註冊成立,具有獨立運作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5.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違約等事件,且財務狀況良好;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且入圍後不得轉包、分包;
7.在常州設立分支機構2年以上,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團隊;
8.採購人可能根據項目情況取消採購,供應商應予接受;
9.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採購活動;
10.本項目不接受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同一時間參加同一採購項目;
11.至少3家企事業單位相關項目合作案例。
(二)提交材料內容
1.未實施“三證合一”的,請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實施“三證合一”的報價人請提交加蓋公章的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上述材料需為PDF格式文件。
2.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詳見附件1),供應商聲明書(詳見附件3),需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格式不限。(加蓋公章的原件電子掃描件並轉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網站查詢結果(截屏蓋章)。
5.華夏銀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詳見附件2),請勿更改表樣,且提交時需為EXCEL版本。
6.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項目公告發出之日(含)期間至少3家企事業單位相關項目合作案例的合同掃描件並加蓋公章。此項材料要求為PDF格式文件。
7.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加蓋公章的原件電子掃描件並轉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請將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壓縮為1個文件包,文件名格式為:公司全名+華夏銀行常州分行物業管理服務、食堂管理服務項目。
1.提交材料須按要求掃描並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對於未按要求加蓋公章的原件電子掃描件視為缺漏,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2.報名資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況,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3.採購人視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業秘密。
4.前來報名的供應商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並由此承擔法律風險和賠償責任。採購人保留對相關材料進一步核實的權利,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採購人將取消其本次及以後的報名資格。
5.凡是符合本項目資質條件的供應商,採購每人平均會向《華夏銀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中登記的聯繫人郵箱發出正式邀請。投標時間及地點以邀請文件通知為準。
四、本次供應商徵集聯繫事項
採購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陳老師 0519-88179842
楊老師 0519-88179843
供應商材料提交郵箱地址:(同時發送以下三個郵箱)
119445591@qq.com
czyjj@hxb.com.cn
879483@qq.com
徵集期:(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五、本次供應商徵集公告在華夏銀行官網(www.hxb.com.cn)、金採網(www.cfcpn.com)、中國採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n)發佈。
附件:1.授權委託書
3.供應商聲明書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