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廈門分行”或“採購人”)擬對華夏銀行廈門分行2024年授信業務抵質押品評估外聘仲介機構評估服務項目徵集供應商,誠邀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報名參加。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
華夏銀行廈門分行2024年授信業務抵質押品評估外聘仲介機構評估服務項目
二、採購內容簡介(以最終標書為準)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華夏銀行廈門分行授信業務抵質押品評估需要,為支援實體經濟、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同時也為了引入專業評估機構對分行擬準入的抵押物以及抵押權存續期間內的所有抵押物進行價值評估,因此啟動本次授信業務抵質押品評估外聘仲介機構評估服務項目集中採購工作。
(一)服務需求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
2.在評估工作中必須堅持獨立、客觀、公正,對所出具報告的客觀性、真實性、公正性承擔民事責任。
3.對我行提供的資料以及評估結果,應嚴格保守秘密,並有完善的評估檔案管理制度。評估機構不得泄漏華我行商業秘密,一經發現,取消聘任資格;造成損失的,我行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4.評估機構及評估執業人員如與我行或者其他當事人有利害關係時,應主動説明並回避。
(二)交付物及驗收標準
評估機構交付的評估報告需滿足以下條件:
1.評估機構對受理我行評估業務出具的正式評估報告要按照行業規定的格式統一印製、蓋章、編號。
2.正式評估報告中須明確評估機構應承擔的責任、評估的時效等條款,須評估師簽字並加蓋評估公司公章。授信業務的估價基準日與授信申請日的間隔應在6個月以內。
3.評估報告必須明確獲得押品評估價值的方法和數據來源,詳細説明獲得評估價值的測算過程,明確關鍵參數的取值範圍和依據,不得在描述評估方法、程式後直接得出評估結論。對於可能存在留置權的押品要充分考慮留置權優先於我行受償的範圍及影響,評估價值應扣減掉相應的留置權金額。
4.評估報告需經實地查斟,並應附帶評估標的的照片,照片要從與評估標的價值認定相關的多個角度反映評估標的的獨特性和瑕疵。
5.評估報告應科學恰當地選擇評估方法,合理確定評估標的的評估價值,減少評估價值偏離。
6.針對邀標人委託的評估業務,評估報告中須明確:“僅供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使用”。
三、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有固定的辦公地點。
2.有過三年以上向商業銀行提供評估服務的經歷,且近兩年評估服務業務收入均達50萬元以上。
3.評估機構已向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相關主管部門備案,且具備在有效期內的專業執業資格,其中:房地産評估機構應具有二級(含)以上資質,且土地評估機構的執業範圍應是本省或全國。
4.近三年內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被國家行政執法或行業管理部門處罰、通報等不良記錄。
5.在評估工作中沒有出現重大評估品質問題和不良記錄。
6.評估機構已經廈門市行業主管部門資質(資格)備案且符合有關執業規定,可在廈門市正常執業。(名單詳見廈門市房地産仲介行業協會《關於公佈經備案可在我市執業的房地産估價機構名單的通知》)。
(二)提交材料內容
1.基本情況説明。包括公司人員構成、部門設置、內部控制制度、資産狀況、法定代表人和有行業註冊資格的評估人員簡歷、近三年經營情況,估價品質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相關材料。
2.有效期內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及固定辦公地點照片(照片應體現評估公司名稱)。
3.至少提供三年為商業銀行提供服務的證明,如年度合作協議、入圍文件及銀行蓋章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4.近兩年的財務報告。
5.合法有效的資質等級證明材料:房地産估價資質證書/土地估價資質證書/資産評估資質證書等;或通過省級財政部門、資産評估協會指定網站查詢評估機構備案資訊。
6.經“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福建廈門)”等公開渠道獲取的評估機構信用資訊證明材料。
7.近三年無不良記錄證明。(評估公司所持有資質證書的相關行業協會對其近三年執業情況出具的證明)
8.評估人員名單,評估人員中專職和外聘兼職情況介紹,證明評估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文件和職業後續教育證明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請將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壓縮為1個文件包,文件名格式為:公司全名+項目名稱。
1.提交材料須按要求掃描並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對於未按要求加蓋公章的原件電子掃描件視為缺漏,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2.報名資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況,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3.供應商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並由此承擔法律風險和賠償責任。採購人保留對相關材料進一步核實的權利,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採購人將取消其本次及以後的報名資格。
4.凡是符合本項目資質條件的供應商,採購每人平均會向《華夏銀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該表請同時提供PDF蓋章版和EXCEL版本)中登記的聯繫人郵箱發出正式邀請。投標時間及地點以邀請文件通知為準。
(四)其他説明
1.採購人可能根據項目情況取消採購,供應商應予接受。
2.採購人視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業秘密,默認供應商不存在泄密行為。
四、公告發佈渠道
本次徵集公告在華夏銀行官網(www.hxb.com.cn)、金採網(www.cfcpn.com)、中國採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發佈。
五、供應商徵集聯繫事項
採購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
聯繫方式:楊女士 0592-2978610
郵箱地址(請同時發送以下2個郵箱,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5MB):xmjczx@hxb.com.cn xmjczx01@163.com
徵集期: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6日
附件:1.授權委託書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