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簡稱“採購人”)擬對現金業務外包項目徵集供應商,誠邀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報名參與。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現金業務外包項目
二、採購內容簡介 (以最終標書為準)
1、為我行轄內各營業網點(包括自貿分行及其營業部)提供款箱寄庫、現金清分、現金調繳,以及我行網點與分行營業部之間外幣現鈔(含貴金屬)調繳等臨時用車服務。
2、本次項目擬選擇1家供應商,服務期限2年。
三、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的法定代表單位,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最近3年內(2021年起,下同)無重大違法、違規、違約等事件,且經營情況正常,具有持續服務能力(提供近三年年報或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凈利潤為正)。
2、經營範圍包含金融機構服務外包,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 1000 萬元(含),註冊成立時間不少於 2 年。
3、根據項目要求,供應商需符合下列要求:
(1)資質要求:現金外包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現金庫房需具備上海市治安總隊頒發的《安全防範設施合格證》,須配置監控錄影設備。
(2)現金外包服務供應商須為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發佈的《上海市現金清分企業備案名錄》中的企業。
(3)現金外包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清分場地須配置消防設備及監控錄影設備。(請提供相關證明或承諾)
(4)現金外包服務供應商使用的現金點鈔、清分等機具須提供符合《人民幣現金機具鑒別能力技術規範》國家標準的檢測報告,能夠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以及邀請人的要求記錄、存儲、傳輸冠字號碼資訊。
(5)人員要求:現金清分人員應取得中國安全防偽證件研製中心認證的反假貨幣資格證書。
(6)業績要求:現金外包服務供應商2022年起至少服務於 1家(含)銀行同業同類外包項目,並提供加蓋公章合同複印件。
(7)願意且有能力為我行提供産品和服務,並接受我行監督管理,無不履行社會責任而被通報的情況。
(8)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採購人可根據項目情況取消採購,供應商應予以接受。
(二)提交材料內容
1、請提交加蓋公章的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此項材料要求為PDF格式文件。
2、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詳見附件1)。此項材料要求為PDF格式文件。
3、加蓋公章的供應商聲明書(詳見附件2)。此項材料要求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查詢結果截屏(含查詢日期)並加蓋公章,查詢日期需在徵集期範圍內,查詢路徑:信用中國首頁-信用服務-各類名單。此項材料要求為PDF格式文件。
5、華夏銀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詳見附件3),標*字段必填,特別是近三年財務狀況,要求填寫營業收入和凈利潤數據,同時需另附審計簽字蓋章的財報備查(財報中應圈出與自薦表中營業收入、凈利潤相一致的匹配數據)。此項材料須同時提供EXCEL格式文件(請勿更改表樣)和加蓋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符合前述資質要求的各類證書掃描件並加蓋公章。此項材料要求為PDF格式文件。
7、符合前述案例要求的至少1個採購合同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頁、蓋章頁、服務內容頁等)並加蓋公章。此項材料要求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須按要求掃描並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對於未按要求加蓋公章的原件電子掃描件視為缺漏,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2、報名資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況,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3、採購人視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業秘密。
4、前來報名的供應商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並由此承擔法律風險和賠償責任。採購人保留對相關材料進一步核實的權利,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採購人將取消其本次及以後的報名資格。
5、凡是符合本項目資質條件的供應商,採購每人平均會向《華夏銀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中登記的聯繫人郵箱發出正式邀請。投標時間及地點以邀請文件通知為準。
四、本次供應商徵集聯繫事項
採購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于老師 021-38839666-3166
供應商材料提交地址:
http://180.100.79.50:14017/(點擊尋源公告→報名→註冊)
徵集期: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4日
五、公告發佈渠道
本次供應商徵集公告在華夏銀行官網(www.hxb.com.cn)、金採網(www.cfcpn.com)、中國採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發佈。
附件:1.授權委託書
2.供應商聲明書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