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自2021年3月2日起,為向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操作便利,華夏銀行龍盈權益類G款1號三個月定開FOF型理財産品擬增加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兩個銷售渠道,調整後投資者可通過華夏銀行營業網點、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渠道發起認購、申購、贖回申請。
若本理財産品的投資者不接受上述公告內容,請於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8日通過華夏銀行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贖回本理財産品;逾期未贖回的,則視為對上述公告內容無異議且同意繼續持有本理財産品。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華夏銀行的支援,歡迎繼續關注華夏銀行龍盈系列開放式凈值型理財産品。
華夏銀行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