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為滿足投資者理財需求,提升資金使用效率,華夏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夏理財”)自2021年4月9日起,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合作,依據《華夏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理財産品快速贖回服務協議》(下簡稱“快贖協議”)為華夏銀行代銷的“華夏理財現金管理類理財産品1號”提供快速贖回服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快速贖回服務是為持有相應現金管理類理財産品份額的投資者提供的資金流動性便利服務。具體是指在業務開放期間,在符合理財産品銷售文件、快贖協議約定的條件下,投資者申請快速贖回其持有的可合法支配的一定數量理財産品份額;華夏銀行北京分行根據贖回申請數據于當日內向投資者支付對應的贖回款項,同時投資者同意並授權華夏理財將投資者申請快速贖回的産品份額過戶給華夏銀行北京分行。
重要提示:快速贖回服務非法定義務,快贖有條件,華夏理財依約可暫停或終止。
二、本次開通快速贖回服務的現金管理類理財産品為“華夏理財現金管理類理財産品1號”(理財登記系統登記編碼:Z7003921000233,産品代碼:211998700101A)。
服務對象為通過華夏銀行渠道(櫃檯、網銀和手機銀行)購買並持有該産品的個人投資者,通過其他代銷渠道購買的,不在此快速贖回服務範圍內。
如未來擴大適用産品範圍,以華夏銀行官網最新公告為準。
三、業務規則
1、快速贖回服務的開放時間一般為每個自然日00:00至24:00(每日銀行清算時間除外)。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系統維護、産品管理人業務安排等情形,可能暫停快速贖回服務。
2、開通快速贖回服務的交易渠道包括櫃檯、網銀和手機銀行。
3、單一投資者每個自然日單只現金管理類理財産品快速贖回的累計上限設定為人民幣50,000元,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4、投資者成功發起快速贖回申請後無法撤銷。
5、投資者使用該快速贖回服務,暫不收取手續費用,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6、具體業務規則以《華夏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理財産品快速贖回服務協議》為準。
特此公告。
華夏理財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