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自2021年9月13日起,龍盈固定收益類G款22號一年定開增強型理財産品(産品代碼:1912121000209)銷售對象擬增加非金融機構投資者,調整後本産品將同時面向個人投資者和非金融機構投資者銷售。理財賬戶最高持有份額擬由“2000萬份”調整為“5億份”。
為做好産品投資管理,最大化客戶利益,華夏銀行擬調整本産品的投資範圍及比例,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調整前:貨幣市場類:0-100%;債券市場類:0-100%;非標準化債權類:0-80%;期權、利率互換、國債期貨等衍生品:0-5%;其他類:0-40%。
調整後:固定收益類:80%-100%;權益類:0-2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0-5%,金融衍生品類資産投資須符合監管要求(其中固定收益類資産包括貨幣市場工具、標準化債權類資産、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等,單只公募理財産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的比例不超過50%)。
自2021年9月18日起,本産品擬調整固定管理費率,由0.10%/年調整為0.20%/年。自2021年9月18日起,本産品將進入下一封閉期。下一封閉期的業績基準為:4.30%(年化),該業績基準為扣除銷售手續費、託管費及固定管理費(不含超額管理費)之後的收益率,測算依據詳見更新後的産品説明書。同時,本産品擬調整超額管理費率,由70%調整為50%。産品扣除各項費用後,當期實現的年化收益率超過4.30%的部分,50%作為管理人的超額管理費。本理財産品為凈值型産品,其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情況變化而波動,具有不確定性。該業績基準不構成華夏銀行對本理財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
針對本次調整,華夏銀行將同步修訂産品説明書中相關內容,産品銷售對象、最高持有份額的修訂自2021年9月13日起生效,固定管理費率、超額管理費率、投資範圍及比例等修訂自2021年9月18日起生效。若本理財産品的投資者不接受上述公告內容,請於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通過華夏銀行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贖回本理財産品;逾期未贖回的,則視為對上述公告內容無異議且同意繼續持有本理財産品。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華夏銀行的支援,歡迎繼續關注華夏銀行龍盈系列開放式凈值型理財産品。
華夏銀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