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為做好産品投資管理,最大化客戶利益,華夏銀行擬調整龍盈ESG固定收益類G款7號一年定開增強型理財産品(産品代碼:1912121000405)的投資範圍及比例,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調整前:貨幣市場類:0-100%;債券市場類:0-100%;權益類:0-15%。
調整後:固定收益類:80%-100%;權益類:0-2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0-5%,金融衍生品類資産投資須符合監管要求(其中固定收益類資産包括貨幣市場工具、標準化債權類資産、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等,單只公募理財産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的比例不超過50%)。
自2021年9月22日起,本産品銷售對象擬增加非金融機構投資者,調整後本産品將同時面向個人投資者和非金融機構投資者銷售。
自2021年9月29日起,本産品擬調整鉅額贖回相關條款,由“本理財産品的凈贖回申請份額(贖回申請總份額扣除申購申請總份額後的餘額)超過上一日産品總份額的30%為鉅額贖回”,調整為“本理財産品的凈贖回申請份額(贖回申請總份額扣除申購申請總份額後的餘額)超過上一日産品總份額的10%為鉅額贖回”。
自2021年9月29日起,本産品將進入下一封閉期。下一封閉期的業績基準為:4.30%(年化),該業績基準為扣除銷售手續費、託管費及固定管理費(不含超額管理費)之後的收益率,測算依據詳見更新後的産品説明書。産品扣除各項費用後,當期實現的年化收益率超過4.30%的部分,50%作為管理人的超額管理費。本理財産品為凈值型産品,其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情況變化而波動,具有不確定性。該業績基準不構成華夏銀行對本理財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
針對本次調整,華夏銀行將同步修訂産品説明書中相關內容,銷售對象的修訂自2021年9月22日起生效,鉅額贖回比例、業績基準、投資範圍變更等修訂自2021年9月29日起生效。若本理財産品的投資者不接受上述公告內容,請於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8日通過華夏銀行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贖回本理財産品;逾期未贖回的,則視為對上述公告內容無異議且同意繼續持有本理財産品。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華夏銀行的支援,歡迎繼續關注華夏銀行龍盈系列開放式凈值型理財産品。
華夏銀行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