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産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8〕106號)及《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的通知》(財會〔2020〕22號)等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司運作管理且處於存續期的理財産品將執行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以攤余成本法計量或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資産,需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採用合理的減值計量模型或第三方減值計量結果進行減值計提。計提減值不等同於金融資産已發生損失,僅為對未來風險的審慎預期。執行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可能會對理財産品的凈值産生一定影響,請投資者知悉。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華夏理財的支援!
特此公告。
華夏理財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