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華夏銀行徐州雲龍支行大堂經理接待了一名老年客戶劉某,要求新開一張儲蓄卡,還有一名青年男性陪同。大堂經理根據辦卡要求,詢問老人辦卡用途和手機號碼是否實名制,老人説辦卡是為了孩子給他轉賬生活費,手機號是自己的名字。大堂經理詢問老人今年多大了,家住哪,有幾個孩子,在與老人交談中問到孩子都在哪工作,老人不假思索的説,都在徐州。大堂經理提高了警惕,接著詢問老人,孩子都在徐州為什麼還要辦卡轉賬,您年齡那麼大,來銀行取錢多不方便,老人當即沉默。大堂經理趁勢給老人講解了銀行卡不準借用和買賣的風險提示,後果嚴重的話要接受法律制裁。陪同來的青年激動的説“你不要説那麼多了,直接辦卡就好了”。大堂經理再三詢問老人辦卡是否自己使用,老人沉默不語,考慮了一會説,我年齡大確實不方便辦卡,那就不辦了,臨走時還非常客氣的向大堂經理告別。
【風險分析】
該老年客戶回答開卡意願時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客戶雖然有開卡的自主選擇權,但保護好客戶賬戶安全是銀行從業人員的責任。非真實意願開卡,除了銀行卡會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從事網路手機詐騙等非法行為外,對戶主本人名下的資金財産安全也會造成極大的威脅,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極易造成客戶財産損失。遇到客戶辦卡,尤其年齡較大且有人陪同的客戶時,廳堂員工有必要提高警惕,仔細核實詢問客戶辦卡用途,及時發現並阻止非客戶真實意願的開卡行為,做好風險提示,排除風險隱患。
【消保提示】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有權對買賣銀行卡或賬戶的個人實施懲戒,人民銀行可以將犯罪人的資訊移送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並通過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發佈至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對相關犯罪人可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支付、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懲戒期滿後,對相關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加大審核力度。
在此,特別提示金融消費者切記不要將個人銀行賬戶出借、出售、出租給他人使用,否則不但會導致個人資訊洩露,對個人徵信産生負面影響,更有可能為違法犯罪行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