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正在執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融資創新項目(以下簡稱“P for R”項目),目前開展情況良好。該項目的目標是在國家發改委的指導下,在京津冀晉魯蒙豫七省市,向符合條件的目標企業發放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世界銀行貸款,提升中國企業的能源利用效率,治理環境污染,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綠色金融融資模式和機制。【華夏銀行】希望聘請專業機構,開展“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創新模式研究與試點”課題研究。
一、背景情況
為配合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具體落實,2015年,世界銀行(以下簡稱“世行”)在中國擴大節能貸款規模,提供4.6億歐元的世行貸款支援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融資,開展“華夏銀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融資創新項目”(以下簡稱“PforR項目”)。項目的目標是在國家發改委的指導下,通過與商業銀行合作以轉貸款的方式在京津冀晉魯蒙豫七省市,向符合條件的目標企業發放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世界銀行貸款,提升中國企業的能源利用效率,治理環境污染,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綠色金融融資模式和機制。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銀行”)將投入不少於4.6億歐元的配套資金,用以支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項目。華夏銀行將通過世界銀行的支援,建立適合的組織推動機制,加大節能減排、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産品創新,深化能力建設,利用世行在建立可持續性節能環保和可再生能源業務條線方面的充足融資經驗,最終抓住中國節能環保和可再生能源的融資機遇。
碳配額市場和核證減排量市場是中國碳交易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碳配額市場是國內碳市場,通過碳排放權配額交易引導資金向低減排成本的企業流動,該市場正處於由區域性分割市場向全國統一市場轉化的過程中。核證減排量是國內企業參與國際碳交易的途徑,是指在《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CDM)下,允許締約方(即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進行項目級的減排量抵消額的轉讓與獲得,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在全球發展低碳經濟的大背景下,中國發展碳交易市場具有促進生態意識提升、促進減排和降低減排成本、促進節能減排與經濟平衡發展等作用。
當前,受制于國內碳排放權交易的政策制度尚不完備、碳資産法律基礎及價值評估體系薄弱、二級市場流動性不足等問題,國內碳金融業務規模總體偏小,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積極性不足。事實上,金融機構的參與有助於市場流動性提升以及碳資産價格發現,對於碳市場的發展和成熟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華夏銀行擬針對國內碳交易市場現狀,結合華夏銀行貸款要求,開展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創新模式研究,通過搭建對接平臺推動業務落地,不斷豐富綠色金融産品,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能力。
二、工作目標和範圍
(一)工作目標
目標1:全面分析我國碳交易市場(以碳配額市場和核證減排量為主)的政策環境、運作情況、發展趨勢,調研了解碳金融産品創新及運用情況,重點剖析碳資産抵押(或質押)産品運用中出現的問題及有效應對措施,形成研究報告,並完成《華夏銀行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管理辦法/指南》。
目標2:召開銀企對接會,幫助華夏銀行尋找潛在項目,推動1-2筆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業務落地。
(二)工作範圍
1.梳理碳配額市場和核證減排量市場的相關政策、發展沿革和現狀,分析其存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
2.收集整理國內外碳金融産品創新及運用的案例,為華夏銀行碳金融産品創新提供借鑒。
3.聚焦碳資産抵押(或質押)産品,通過調研了解該産品在國內推廣和運用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優化的方向,在此基礎上研發符合華夏銀行貸款要求的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産品,推動華夏銀行綠色金融産品創新。
4.依託上述研究成果,配合華夏銀行召開2次銀企對接會,介紹華夏銀行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創新産品,並推動完成1-2筆創新模式抵押貸款。
三、投標機構資歷要求
1. 熟悉中國綠色金融政策,熟悉國內碳金融市場。
2.在碳金融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並取得相關資質。
3. 與國家碳市場政策制定機構等相關方有密切的工作聯繫。
4. 具有成功參與並實踐環境權益交易方面的工作經驗。
5. 具有豐富的國家政策資訊獲取渠道,能夠保證所了解的政策資訊具有正確的方向性及可借鑒性。
6. 熟悉世界銀行項目管理機制。
7.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8. 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9. 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華夏銀行相關管理要求。
四、交付成果和時間要求
(一)交付成果
1.完成《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創新模式研究》報告。
2.編制《華夏銀行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管理辦法/指南》。
3.舉辦2場銀企對接會,推動完成1-2筆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落地。
(二)時間要求
1.2019年4月底前,開展數據、材料收集,完成開題報告。
2.2019年6月底前,完成《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創新模式研究》報告初稿、《華夏銀行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管理辦法/指南》初稿。
3.2019年10月底前,舉辦2場銀企對接會,推動1-2筆業務落地。
4.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創新模式研究》報告終稿、《華夏銀行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管理辦法/指南》終稿。
五、合同類型及合同期
本項工作任務預計于2019年3月開始,到 2019年11月止,雙方簽訂諮詢顧問合同。
六、材料提交方法
有意向的機構,請於2019年2月18日17點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華夏銀行提交貴單位的中英文資質證明(包括資質簡介、之前承擔過的相關課題和工作經驗、核心人員資歷簡介等)和項目資金預算。並向我行公司業務部綠色金融中心索取《碳配額/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押貸款創新模式研究與試點課題》邀標書,按照邀標書中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
注:華夏銀行將按照《世界銀行借款人選擇和招聘諮詢顧問指南》中的相關條款,及世界銀行的要求按程式對申請機構進行選擇。
項目聯繫人:張女士;
聯繫電話:010-85237755;
電子郵件:jnzyi@hxb.com.cn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業務部綠色金融中心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