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繁體版 English 客戶服務:微信 95577 95577 信用卡客服4006695577 信用卡客服4006695577 繁體版 移動版

當前位置: 個人金融 > 龍盈理財 > 天天理財 > 産品資訊 > 增盈天天理財産品(增強型回轉版)

個人金融

增盈天天理財産品(增強型回轉版)

産品基本條款

  特別提示
  若投資者對本理財産品説明書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華夏銀行諮詢。詳細條款見營業網點理財産品説明書。

    1. 産品概述

産品名稱

增盈天天理財增強型(回轉版)

産品代碼:1710141000101
登記編碼:C1030417001924

産品風險評級

根據華夏銀行理財産品風險評級,本産品為PR2(穩健型)理財産品。
(理財産品風險分級為:PR1(謹慎型)、 PR2(穩健型)、 PR3(平衡型)、PR4(進取型)、PR5(激進型))。

適合投資者

經華夏銀行風險評估,評定為CR2(穩健型)、CR3(平衡型)、CR4(進取型)、CR5(激進型)的個人投資者。

期限

本理財産品將持續運作

投資及收益幣種

人民幣

産品類型

開放式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

銷售地區

全行銷售

認購/申購/贖回

認購是指投資者在認購期內購買本理財産品份額;申購是指投資者在産品開放期內購買本理財産品份額;贖回是指投資者在産品開放期內賣出本理財産品份額。

認購期

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18日(包含該日)。

開放期

本理財産品自成立日次日起每個工作日開放申購與贖回,直至提前終止日(如有)前兩個工作日結束。

成立日

2017年4月18日,成立日不能申購與贖回。

理財資産託管人

華夏銀行

每日年化收益率

華夏銀行每個工作日根據理財資金所投資的資産組合收益情況,計算理財産品在本工作日的每日年化收益率。華夏銀行于每個工作日下午17:00前公佈理財産品上一工作日的每日年化收益率。非工作日的每日年化收益率適用前一工作日的每日年化收益率。實際投資結果超過每日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為華夏銀行理財管理費用。

收益率測算

根據本理財産品擬投資的資産組合收益情況,測算出本理財産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1.6%-5%。

認購/申購/贖回份額

本理財産品採取份額認購/申購/贖回的方式,理財産品份額單位為1份,份額面值為人民幣1元。投資者認購/申購起點為100萬份,高於認購/申購起點部分應為1000份的整數倍。投資者持有本理財産品實時餘額最低為100萬份,贖回額需為1000份的整數倍。投資者可選擇全額或部分贖回,部分贖回後投資者持有本理財産品的實時餘額不得低於100萬份,否則華夏銀行將只受理投資者的全額贖回申請。

申購/贖回申請

在理財産品存續期間,如投資者在每個工作日交易時間結束前提交申購申請,華夏銀行作為當日申購申請處理,該申請只能于當日交易時間內(8:30-15:40)進行撤銷;如投資者在每個工作日交易時間結束後及非工作日提交申購申請,華夏銀行作為下一工作日申購申請處理,該申請只能于下一工作日交易時間內進行撤銷。
投資者只能于每個工作日交易時間內(8:30-15:40)提交贖回申請,且不得撤銷。

申購/贖回申請確認

華夏銀行受理申購/贖回申請並不表示該申請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華夏銀行收到了申購/贖回申請,申請是否有效應以華夏銀行的確認為準。華夏銀行在申購日日終對投資者的申購申請進行確認,投資者可于申購日後下一個工作日查詢申購的最終成交確認情況。華夏銀行在贖回日實時對投資者的贖回申請進行確認,併為投資者登記份額。

認購/申購/贖回申請拒絕

華夏銀行根據理財産品實際投資運作的情況確定理財産品規模上限,認購/申購日若本理財産品實時餘額達到理財産品規模上限,華夏銀行有權拒絕超過本理財産品規模上限部分的認購/申購申請。贖回日,若理財産品凈贖回額(當日確認申購份額-當日確認贖回份額)超過本理財産品上一工作日餘額100%時,即為發生大額贖回,此時華夏銀行有權根據理財産品的資産組合狀況決定接受贖回申請或拒絕贖回申請,直至本贖回日交易時間結束。若連續2個工作日(含)以上發生大額贖回,華夏銀行有權自第三個工作日起暫停受理申購或贖回申請,並最遲于第四個工作日通過華夏銀行網站或營業網點進行公告。

提前終止權

理財産品存續期內,如連續20個工作日理財産品餘額未達到1000萬份或華夏銀行根據市場情況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華夏銀行有權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如理財産品提前終止,華夏銀行將提前2個工作日通過華夏銀行網站發佈本理財産品提前終止的公告,並於提前終止日後2個工作日內將理財本金和收益退回投資者指定賬戶,提前終止日至退回資金到賬日期間不計付利息。

工作日

國家法定工作日,本理財産品説明書所述之日期如遇中國法定節假日自動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收益計算方法

(1)投資者當日持有的本理財産品餘額=投資者上一日持有的本理財産品餘額+(投資者當日認購或申購本理財産品的份額-投資者當日贖回本理財産品的份額);
(2)投資者當日持有的本理財産品餘額以華夏銀行理財系統完成當日清算後記錄的餘額為準;
(3)投資者的當日理財收益=該投資者當日持有的本理財産品餘額×當日每日年化收益率÷365,理財收益保留2位小數,2位小數後舍位;
(4)投資者總收益=自理財産品申購日(如為理財産品認購則為理財産品成立日)起至贖回日(不含該日)或理財産品提前終止日(不含該日)期間相應理財産品資金每日的當日理財收益之總和;
(5)投資者每日的理財收益不計利息,亦不自動續作投資。

計息基礎

實際理財天數/365

稅款

理財收益的應納稅款由投資者自行申報及繳納,但若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或稅務等國家機關的命令或要求,華夏銀行有義務代扣代繳投資者承擔的稅費時,華夏銀行將進行代扣代繳。

其他規定

認購日(含該日)至成立日(不含該日)之間的利息不計入認購本金;贖回日或理財産品提前終止日至資金到賬日之間投資者資金不計息。申購申請提交日(含該日)至申購申請確認日(不含該日)之間投資者資金不計息。

內容調整

華夏銀行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理財産品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有權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調整已約定的收費項目、條件、標準和方式,並於執行前十個工作日在華夏銀行網站或營業網點公告,若投資者對上述內容修改有異議的,則可在公告期限內前往華夏銀行營業網點辦理贖回手續,若投資者在公告期限屆滿繼續持有本理財産品份額則被視為接受對本理財産品説明書的調整。

  二、投資對象
  投資于信用級別較高、流動性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僅限于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債券回購、債券遠期以及高信用級別的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票據資産、資産支援證券、次級債等其他工具,並通過信託計劃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債、交易所債券和銀行存款等其他工具。其中,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的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級別為AA-(含)以上評級。各類資産投資比例如下:

配置資産

現金、回購、國債、金融債等高流動性資産

AA-以上企業債等債券資産

其他資産

資産佔比

10%-100%

0-50%

0-40%

  三、風險揭示 
    本理財産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投資者可能主要面臨以下風險,請謹慎投資:
  (一)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本理財産品不保證本金及理財收益,理財産品收益來源於本理財産品項下投資組合的回報,容易受到企業信用狀況變化、市場利率的變化、投資組合的運作情況以及投資管理方投資能力的影響,在最不利的情況下,本理財産品有可能損失本金,理財收益率可能為零,則由此産生的本金和理財收益不確定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信用風險:如信託受託人、債務人、擔保人(如有)等相關主體發生違約,可能導致無法按時支付本金及理財收益,進而導致本理財産品收益為零以至本金遭受損失。
   (三)流動性風險:本理財産品存續期間,投資者只能在本理財産品説明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申購與贖回。理財産品存續期內任一工作日,若理財産品贖回額超過本理財産品上一工作日餘額100%時,即為發生大額贖回,此時華夏銀行有權根據理財産品的資産組合狀況決定接受贖回申請或拒絕贖回申請,可能影響投資者的資金安排,帶來流動性風險。
  (四)投資風險:本理財産品的每日年化收益率取決於所投資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投資者應對此有充分的認識。除本理財産品説明書中明確規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預計收益、預期收益、測算收益或類似表述均屬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語,不代表投資者可能獲得的實際收益,亦不構成華夏銀行對本理財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僅供投資者期初進行投資決定時參考。
  (五)法律及政策風險:本理財産品是針對當前的相關法規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理財産品的受理、投資、償還等的正常進行,甚至導致本理財産品收益率為零甚至損失理財本金。
  (六)最不利的投資情形:如果理財産品投資資産的信託受託人、債務人、擔保人(如有)等相關主體發生違約,有可能導致投資者在贖回或者本理財産品提前終止時理財産品收益率為零甚至損失理財本金。投資者應在對此風險有充分認識基礎上謹慎投資。
  (七)提前終止風險:華夏銀行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若華夏銀行在本理財産品存續期內執行提前終止權,投資者將面臨理財資金的再投資風險。
  (八)資訊傳遞風險:本理財産品存續期內不提供估值,投資者應根據本理財産品説明書所載明的披露方式及時查詢本理財産品的相關資訊。華夏銀行按照本理財産品説明書有關“資訊披露”的約定,發佈理財産品的資訊。投資者應根據“資訊披露”的約定及時登錄華夏銀行網站或致電華夏銀行全國統一客戶服務熱線(95577)或到華夏銀行營業網點查詢。如果投資者未及時查詢而未能及時了解理財産品資訊,並由此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因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另外,投資者預留在華夏銀行的有效聯繫方式變更的,應及時按照理財産品協議書約定的方式辦理聯繫方式變更手續。如投資者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華夏銀行將可能無法及時聯繫投資者,並可能會由此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九)其他風險:指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的正常運作,從而導致理財資産收益降低或損失,甚至影響理財産品的受理、投資、償還等的正常進行,進而影響理財本金安全。
  華夏銀行鄭重提示:本理財産品是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産品,不保證理財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損失。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最不利的投資情形:如果本理財産品投資組合內所配置資産到期無法按時足額償付本息,則理財産品投資者可能無法獲得理財産品預期收益,甚至損失全部理財本金,投資者應在對此風險有充分認識基礎上謹慎投資。

  本理財産品説明書中的任何預計收益、預期收益、測算收益或類似表述均屬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語,不代表投資者可能獲得的實際收益,亦不構成華夏銀行對本理財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僅供投資者期初進行投資決定時參考。

産品收益率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
打開微信"掃一掃",鮮享華夏銀行微服務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