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資金代理收付業務--個人投資者
業務定義:
信託資金代理收付業務是指本行接受信託公司(即信託計劃受託人)的委託,在本行指定營業網點,代理信託公司收取個人投資者(即信託計劃委託人)認/申購信託計劃的資金、根據信託公司指令代理信託公司向受益人支付信託收益及其他信託財産資金的一項中間代理業務。
業務特點:
個人投資者可以充分利用本行廣泛的營業網點和便捷的結算優勢,豐富自己的投資組合。
服務渠道:
本行營業網點。
主要業務流程:
1.本行與信託公司簽署《信託資金代理收付協議》;
2.本行為信託公司開立信託專戶或信託資金歸集賬戶;
3.本行為個人投資者開立銀行借記卡;
4.本行根據《信託資金代理收付協議》的約定,辦理代理收付業務;
5.其他委託事宜處理。
風險提示:
1.信託計劃不承諾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較強的合格投資者;
2.個人投資者須在投資前仔細閱讀相關信託文件,本行只承擔代理資金收付責任,不承擔信託計劃的投資風險;
3.個人投資者辦理認/申購信託資金手續時提供的銀行借記卡將用於信託資金和信託收益的劃撥,請妥善保管,在信託計劃終止清算手續完成前請勿銷卡,如遇卡丟失請及時辦理挂失手續。
産品定義:
代理保險業務是指本行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代為辦理的保險業務。包括代理銷售保險産品、代收保險費、代付保險金等。
産品特點:
辦理方便、專業服務、安全便捷。
1、辦理方便:客戶可到本行網點辦理。
2、專業服務:客戶可接受高素質理財人員的諮詢和介紹,得到包括保險在內的綜合理財規劃服務。
3、安全便捷:同時通過本行系統辦理自動扣繳保費、代發保險金等服務,安全、可靠、便捷。
適用對象:
需要投保上述險種的客戶。
價格:
本行不向投保人收取代理手續費。投保人應付的保費或應收的理賠金或退保金,根據具體産品由保險公司確定。
服務渠道:
經總行授權可辦理該項業務的本行各營業網點。
業務流程:
一、購買保險産品
1、客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寫保單並親筆簽名,客戶根據所購保險産品,繳納相應的保險費,並與本行簽定自動轉賬扣劃協議。
2、客戶需要減保或退保時,按保單要求,攜帶有關身份證件、正式保單等材料填寫申請表,辦理申請手續。本行將申請表送交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發出的付款指令,將相應的保費從保險公司賬戶劃入投保人賬戶。
3、在發生保險理賠或支付保險金時,如保險公司已與本行簽訂自動轉賬協議,可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付款清單,本行自動將款項劃入指定的受益人賬戶;如未簽定自動扣劃協議,則按保險公司指示,將款項從保險公司賬戶支付給受益人。
二、繳納保險費
1、客戶持現金或華夏卡辦理繳費業務,取得繳費憑證;或與本行簽訂委託扣款協議書並在指定賬戶中存入相關資金,以備扣劃之用。
2、本行根據保單內容向投保人收取相應的保險費,並向客戶開具保費收據。
3、對採用本行扣劃形式定期繳納的保費,投保人要同本行簽定自動轉賬扣劃協議。在收到保險公司定期發來的扣款指示後,本行主動從客戶指定賬戶上扣劃。保費收據由保險公司直接寄送給投保人。
三、領取保險金
1、客戶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和保險公司出具的《代付保險金領款憑證》到本地任何一家華夏銀行營業網點領取理賠金和退保金。
2、在發生保險理賠或支付保險金時,如保險公司與本行有自動轉賬協議,本行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付款清單,主動將款項從保險公司賬戶劃入指定的受益人賬戶;如未簽定自動扣劃協議,則按保險公司指示,將款項從保險公司賬戶支付給受益人。
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1、客戶應妥善保管辦理業務時的繳費憑證及有關委託協議,一旦發現遺失應立即到本行網點辦理挂失手續。
2、辦理代收保險費的客戶應在代扣賬戶中留有足夠的餘額以備劃款。
産品定義:
基金代銷指本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託,通過本行營業網點櫃檯、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渠道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認購、申購和贖回以及相應資金收付的業務。
産品特點:
組合投資、分散風險,專業管理,嚴格監管,辦理手續簡便。
1、組合投資、分散風險:基金以組合投資的方式進行運作,客戶相當於用很小的資金購買了所有投資工具,既可以充分享受到組合投資的收益,又能通過購買不同投資工具有效地分散投資風險。
2、專業管理:投資基金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和運作。基金管理人擁有專業投資研究人員和強大的資訊網路,使客戶享受到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3、嚴格監督:國家對基金運作進行嚴格監管,強制進行資訊披露,並且由專門的託管部門對基金運作進行監督,充分保障了客戶的利益。
4、辦理手續簡便:個人投資人只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華夏卡,機構投資人需提供單位結算賬戶、單位法人和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到本行營業網點或通過電子渠道即可辦理。
適用對象:
擁有閒置資金,具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希望獲得穩健回報的個人和機構投資者。
服務渠道:
投資人可在本行營業網點辦理基金代銷業務簽約、開戶、認購、申購、贖回、基金轉換、基金轉託管以及查詢等全部基金交易。同時,本行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交易渠道,投資人可通過上述渠道辦理認申購、贖回等交易。
業務流程:
一、簽約
個人投資者需提供華夏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機構投資者需提供單位結算賬戶、單位法人和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填寫《基金代銷業務客戶簽約表》。
二、認/申購、贖回
客戶提供簽約時指定的華夏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即可辦理,客戶在購買基金前,如未通過我行申請開立相對應的基金賬戶,我行系統將自動為其提交基金開戶申請。本行基金認/申購、贖回交易均實行免填單制,投資者只需口述欲認/申購和贖回的基金相關資訊,無需手工填寫單據。
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1、投資人辦理基金簽約前,請詳細閱讀《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保證了解相關權益。
2、投資人在購買基金前,應客觀衡量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與所購買的基金産品風險收益特徵是否相匹配,做到理性投資、謹慎投資。
3、如遇到基金鉅額贖回,客戶資金有可能延期到賬,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資金的流動性。
4、本行所代理的基金産品經由中國證監會審批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産品作出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産品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和保證。我行作為代理銷售機構,對投資基金産品的收益或損失也不承擔任何保證或賠償責任。
5、本行僅負責將投資人的申請文件和交易指令傳送給基金管理人和註冊登記機構,申請文件和交易指令的最終確認與執行由基金管理人和註冊登記機構負責,本行作為代銷機構不承擔確保交易申請成功之責任,投資人可于T+2個工作日後通過本行櫃檯、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確認申請是否成功。
6、如投資人丟失基金交易使用的華夏卡、華夏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交易密碼,應立即到本行辦理挂失手續,如因挂失不及時導致基金交易委託不能正常進行或被他人冒名操作,投資人自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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