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定義
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務是指本行按照中國證監會《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根據證券機構與本行協議,將該機構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全額存入銀行,單獨立戶管理。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是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其他用於證券交易資金的統稱。
適用範圍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及上海、深圳分公司;證券公司法人;證券公司營業部。
業務流程 1、證券機構經申請在本行開立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
2、總行匯總分支機構受理的證券公司及其營業分支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報備申請後,向證監會報備,並將報備結果通知證券公司。在證監會未接受備案前,該賬戶不得啟用。
3、證券公司及其證券營業部在本行開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後,應在開立後三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報備,在獲得賬戶備案回執之前,不得使用。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