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定義 信貸資産轉讓業務是指本行與其他金融同業之間,根據協議約定相互轉讓在其經營範圍內的,自主、合規發放且未到期的信貸資産的融資業務。
細分種類
信貸資産轉讓業務分為買斷型和回購型兩種形式。
*買斷型信貸資産轉讓業務是指轉讓雙方根據協議約定轉讓信貸資産,資産轉讓後,借款人向受讓方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買斷型信貸資産轉讓業務項下,債權人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回購型信貸資産轉讓業務是指轉讓雙方根據協議約定轉讓信貸資産,同時出讓方承諾在未來的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向受讓方無條件購回該項信貸資産。回購型信貸資産轉讓業務項下,債權人不發生轉移。
適用範圍
信貸資産轉讓對象限于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資産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
業務流程
1、出讓方提前五個營業日向受讓方提交授信申請;
2、經受讓方審查同意後,取得授信額度,雙方簽訂《信貸資産轉讓合同》,實施信貸資産轉讓。
價格
在進行信貸資産轉讓的過程中,根據對風險的評估,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