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或“採購人”)擬對華夏銀行紅河建水支行現金業務外包(款箱寄庫業務外包)項目徵集供應商,誠邀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報名參與。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
華夏銀行紅河建水支行現金業務外包(款箱寄庫業務外包)項目
二、採購內容簡介及服務要求
(一) 採購內容
華夏銀行紅河建水支行兩年(2025年至2026年)現金業務外包(款箱寄庫業務外包)服務。
(二) 服務要求
華夏銀行紅河建水支行款箱寄存在供應商提供的合格達標金庫庫房,由其負責管理,並對相關物品的安全性負責,供應商根據業務需求,與華夏銀行紅河建水支行指定的押運公司辦理款箱出入庫交接,款箱出入庫及交接能夠按照採購人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供應商提供的款箱保管庫房為經公安、消防部門檢查驗收合格的專用金庫,符合《銀行金庫》安全防範工程標準,獲省公安廳核發的《安全防範設施合格證》;金庫崗位設置完善,專人管理,嚴格執行雙人管庫、雙人守庫,出入庫房堅持雙人同開庫、同進庫、同出庫、同鎖庫;24小時全程錄影監控,視頻監控錄影至少保存90天;供應商實施每月、季、年度金庫現場、非現場檢查,按季開展應急事件處置預案演練,確保金庫安全運營和業務有序開展。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應商資質要求及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供應商應符合併遵守其所屬地和中國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的相關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須提供公司簡介及近三年整體經營情況書面材料。
2.供應商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獨立法人實體及其分支機構,具有相應的經營範圍和固定的辦公場所,註冊資本或營運資金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註冊成立時間不少於3年,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
3.供應商提供的款箱保管庫房應具備當地公安部門頒發的金庫安全防護合格證書等資質條件,須提供當地公安部門頒發的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合格證等書面資質材料。
4.供應商款箱保管庫房區域安裝視頻監控設備,視頻監控圖像資訊的存儲時間不小于90天,須提供相應書面證明材料或承諾函。
5.供應商款箱保管庫房庫房為自有的,須提供産權證明材料;為租賃的,租賃期限須覆蓋本項目服務期限。若租賃期限不能覆蓋本項目服務期限的,須提供相應服務保障承諾書。須提供租賃合同或産權證明材料複印件或服務保障承諾書。
6.滿足採購人現金業務外包(款箱寄庫業務外包)服務要求,須提供相應書面證明材料或承諾函。
7.供應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有1家(含)以上銀行同業成功實施過同類現金業務外包(款箱寄庫業務外包)項目業績證明。須提供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複印件,合同中須體現合同簽訂時間、服務內容,若合同中未能完整體現合同簽訂時間、服務內容的,可提供項目甲方開具的證明材料複印件進行補充證明。
8.供應商需為本項目購置覆蓋現金業務外包(款箱寄庫業務外包)資産的商業保險,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9.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且財務狀況良好。近兩年經營情況正常並且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案件或不良記錄,具有持續服務能力,須提供承諾書。
10.提供2021年~2023年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近三年任意一年如存在凈利潤為負的,需要提供説明。
11.供應商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須提供查詢結果證明材料(查詢時間:自本徵集公告發佈之日起至徵集截止時間止)。
12.與採購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須提供承諾書。
13.供應商不存在受讓、租借或者挂靠資質;不存在偽造、變造資質、資格證書或者其他許可證件;不存在提供虛假業績、獎項、項目負責人等材料;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投標的情形,須出具相關書面聲明。
14.供應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情況,須出具任職情況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職務、任職公司名稱、其他單位任職情況。
(二)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前述第二點,第(一)條“供應商資質要求及需提供的證明材料”中,提交材料均需加蓋公章,按要求掃描並生成PDF文件。
2.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詳見附件1),須為PDF格式文件。
3.華夏銀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詳見附件2),請勿更改表樣,須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文件要求
請將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壓縮為1個文件包,文件名格式為:公司全名+華夏銀行紅河建水支行現金業務外包(款箱寄庫業務外包)項目。
1.提交材料須按要求掃描並生成PDF文件,對於未按要求加蓋公章的原件電子掃描件視為缺漏,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2.報名資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況,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3.採購人視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業秘密。
4.前來報名的供應商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並由此承擔法律風險和賠償責任。採購人保留對相關材料進一步核實的權利,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採購人將取消其本次及以後的報名資格。
(四)其他
1.凡是符合本項目資質條件的供應商,採購每人平均會向《華夏銀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中登記的聯繫人發出正式邀請。投標時間及地點以邀請文件通知為準。
2.採購人可能根據項目情況取消採購,供應商應予接受。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本項目限制關聯方投標。互為關聯方的各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本項目不得轉包或變相轉包。
四、本次供應商徵集聯繫事項
採購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聯繫方式:王穎 0871-63606774
郵箱地址(請同時發送以下2個郵箱)
543944339@qq.com
1920963178@qq.com
徵集期: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五、公告發佈渠道
本次供應商徵集公告在華夏銀行官網(www.hxb.com.cn)、中國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金採網(www.cfcpn.com)發佈。
附件:1.授權委託書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