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長沙分行”或“採購人”)擬對分行大樓裝修事項招標代理服務集中採購項目徵集供應商,誠邀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報名參與。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華夏銀行長沙分行大樓裝修事項招標代理服務集中採購項目
二、採購內容簡介 (以最終標書為準)
本項目為華夏銀行長沙分行大樓裝修事項招標代理服務,服務內容主要是為採購人提供分行大樓裝修事項的工程、貨物、服務等採購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擬通過邀請招標選定一家供應商。
三、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1.供應商應符合併遵守其所屬地和中國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的相關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等。
2.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其他合法的法人證書),且處於有效期。
3.公司須在政府採購網進行政府採購招標代理資格備案。
4.具有開展採購活動固定場所且面積為500平方米以上(開標室、評標室必須在長沙市內投標人辦公場所內)及相關軟硬體設施並符合相應標準。
5.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6.本項目不接受分公司(無獨立法人資格)報名。
7.近三年經營無虧損並且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或不良記錄。
8.公司及法人或股東不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高消費、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或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10.本項目不接受與採購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採購公正性的單位報名。
(二)提交材料內容
1.提交加蓋公章的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上述材料需為PDF格式文件。
2.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附件1),需為PDF格式文件。
3.加蓋公章的格式聲明書(附件2),需為PDF格式文件。
4.供應商(或其法人代表或其控股股東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名下的與供應商(或其分公司、子公司)營業執照(或其他合法的法人證書)登記一致的長沙市內營業場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或租賃合同,提供相關的掃描件PDF格式文件,以及營業場所照片的圖片文件。
5.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網站查詢結果(截屏蓋章並掃描為PDF格式文件)。(查詢路徑:“信用中國首頁-信用服務”)。
6.華夏銀行長沙分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詳見附件3),特別是“近三年(2022-2024年)財務狀況(營業收入、凈利潤)”。此項材料須提供EXCEL格式文件(請勿更改表樣)和加蓋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7.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如2024年數據未審計需説明),其中關鍵財務數據應重點標注且與第6條填報的財務數據存在核對關係。以上材料為加蓋公章的PDF掃描件。
8.提供政府採購網的政府採購招標代理資格,提供網站查詢結果(截屏蓋章並掃描為PDF格式文件)。
9.投標人需具備至少包括技術及經濟分類的自有評審專家庫,專家人數最低達到50人(提供證明材料並加蓋公章)。
10.銀行業金融機構招標代理案例。
11.其他相關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應商報名需完成以下步驟:
1.網路報名
供應商應通過以下網路連結,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6151121
2.遞交材料
完成網路報名後,請將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壓縮為1個文件包發送至聯繫人郵箱(280703513@qq.com),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命名為:公司全名+華夏銀行長沙分行大樓裝修事項招標代理服務集中採購項目。
供應商需在徵集有效期內同時完成網路報名和材料遞交兩個步驟,方可認定為有效報名。
(1)提交材料須按要求掃描並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對於未按要求加蓋公章的原件電子掃描件視為缺漏,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2)報名資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況,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3)凡是符合本項目資質條件的供應商,採購每人平均會發出正式邀請。投標時間及地點以邀請文件通知為準。
(4)採購人視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業秘密,供應商應予接受。
(5)採購人可能根據項目情況取消採購,供應商應予接受。
(6)在徵集供應商結束後,對於資質審核通過的供應商應在金採網採購數字證書用於投標報名及投遞電子標書,供應商應予接受。
四、供應商徵集聯繫事項
採購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
聯繫人:王先生0731-88909749
謝先生0731-89937590
郵箱地址:280703513@qq.com
徵集期: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30日
五、公告發佈渠道
本次徵集公告在華夏銀行官網(www.hxb.com.cn)、金採網(www.cfcpn.com)、中國採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發佈。
附件:1.授權委託書
2.聲明書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