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北京分行”或“採購人”)擬對華夏銀行北京分行2026至2028年度客訴服務項目徵集供應商,誠邀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報名參與。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
華夏銀行北京分行2026至2028年度客訴服務項目
二、採購內容簡介(以最終標書為準)
華夏銀行北京分行2026至2028年度客訴服務項目是將處理操作流程簡單、標準化程度高的客訴處理工作外包給報價人。即報價人派駐的服務人員在採購人提供的辦公場所,通過採購人提供的客服系統,處理個人線上小額貸款客戶諮詢及投訴工單資訊,向合作方客訴人員進行派單並跟蹤記錄處置結果,按要求就客訴處置情況完成回訪,記錄完整工作臺賬,完成系統工單眼饋等,並由採購人進行品質檢查等管理工作。
三、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1.供應商應符合併遵守其所屬地和中國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的相關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等,財務狀況良好。
2.供應商必須為依法成立的專業化服務機構,具有客訴相應的經營範圍和固定辦公場所。
3.供應商客訴服務人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擁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能夠專業、妥善處理投訴事件及諮詢服務。
4.近三年未因違法、違規、失信行為被國家行政執法或行業管理部門予以處罰或通報等不良記錄,無偷稅漏稅行為,無不履行社會責任而被通報的情況。
5.2024年至今擁有兩項(含)以上客訴服務類項目的成功案例,合作項目履約期間未出現違約情況,需提供有效的採購合同掃描件。
6.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不接受關聯方同時參與本項目。
7.在徵集期截止後,對於資質審核通過的供應商須在金採網採購數字證書用於參與後續採購人電子招投標,供應商應予接受。
8.採購人可能根據項目情況取消採購,供應商應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內容
1.供應商請提交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需為加蓋公章的電子掃描件。
2.授權委託書和聲明書(詳見附件1、附件2),需為加蓋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未因違法、違規、失信行為被國家行政執法或行業管理部門予以處罰或通報等不良記錄,無偷稅漏稅行為,無不履行社會責任而被通報的情況,需提供書面聲明,格式不限,為加蓋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需提供網站查詢結果(網站截屏),為加蓋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5.華夏銀行集中採購供應商推薦(自薦)資訊表(詳見附件3),請勿更改表樣,且提交時需為EXCEL版本。
6.請提供2024年至今兩項(含)以上客訴服務類項目的成功案例,合作項目履約期間未出現違約情況,提供有效的採購合同掃描件,需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應商須點擊此連結提交報名:
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8249829
請將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壓縮為1個文件包,文件名格式為:公司全名+華夏銀行北京分行2026至2028年度客訴服務項目。
供應商需在徵集有效期內同時完成網路報名和材料遞交兩個步驟,方可認定為有效報名。
1.提交材料須按要求掃描並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對於未按要求加蓋公章的複印件電子掃描件視為缺漏,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2.在徵集期到期後,報名資料中有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況,採購人將拒絕其報名。
3.採購人視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業秘密。
4.前來報名的供應商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並由此承擔法律風險和賠償責任。採購人保留對相關材料進一步核實的權利,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採購人將取消其本次及以後的報名資格。
5.凡是符合上述項目資質條件的供應商,採購每人平均會通過金採網電子招標平臺向供應商發出正式邀請。投標時間及地點以邀請文件通知為準。
四、本次供應商徵集聯繫事項
採購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業務聯繫人及電話(工作日9:00-17:30):劉先生 58598287。
商務聯繫人及電話(工作日9:00-17:30):程女士58598260。
供應商材料提交郵箱地址:215553316@qq.com,郵件發送後請主動與商務聯繫人電話確認。
徵集期:自徵集公告發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五、本次供應商徵集公告在華夏銀行官網(www.hxb.com.cn)、金採網(www.cfcpn.com)、中國採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發佈。
附件:1.授權委託書
2.供應商聲明書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