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貸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個體工商戶經營用途的人民幣擔保貸款,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並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經營者或個體工商戶。
採用自助貸款方式申請貸款可對貸款進行自助操作,隨借隨還,大大節省公司的利息支出。
貸款要素
申請個體工商戶貸款的借款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狀況良好;
(4)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5)個人信用等級在AA級(含)以上;
(6)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在其經營領域有一年以上從業經驗和良好的從業記錄,經營期限原則上在一年(含)以上;
(7)貸款用途符合我行規定;
(8)能夠提供我行認可的擔保;
(9)在我行開立華夏卡活期儲蓄帳戶或結算帳戶,並同意從其活期儲蓄帳戶或結算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10)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用途
我行發放的個體工商戶貸款必須具備真實、明確的貸款用途,貸款只能用於補充個體工商戶在生産、經營、服務活動中的流動資金不足,不得發放以下用途的貸款:
(1)權益性投資;
(2)生産、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産品、項目;
(3)其他我行認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可能形成信貸風險的貸款用途。
貸款期限
貸款的期限根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生産經營週期和還款能力綜合、合理確定,最長不超過3年。採取自助貸款方式發放的,授信期限最長不超2年,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額度範圍內可以迴圈使用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根據貸款用途、擔保情況、借款人及其企業還款能力和還款週期綜合確定,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根據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擔保情況、風險和效益綜合確定,具體在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利率及浮動幅度範圍內執行,下浮不超過基準利率的10%。
貸款擔保
借款人申請貸款必須提供我行認可的抵押、質押中的一種或二種組合的擔保方式。抵押物和質押物須符合《華夏銀行個人信貸業務擔保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還款方式
貸款採取分期(按月或按每三個月)還款方式,分期還款方式分為等額本金還款法和等額本息還款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含一年)以及全額質押類貸款,可以採取按期結息(包括按月、按季)、到期還本,或一次性還本付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