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行將外幣現匯或外幣現鈔賣給您,您按照當日我行公佈的結售匯牌價將等值人民幣給付我行。
A:您可將外幣現匯或外幣現鈔賣給我行,我行按照當日我行公佈的結售匯牌價將等值人民幣給付您。
A: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便利化額度管理,便利化額度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其中“每年”即一個西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A: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我行辦理,購匯須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超過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結匯和購匯區分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所需資料不同。
A:境內個人辦理超過或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經常項下結匯,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前往我行營業網點櫃檯辦理。
常見業務證明材料如下:
1.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2.贍家款: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係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3.遺産繼承收入:遺産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4.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5.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6.法律、會計、諮詢和公共關係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7.職工報酬:雇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8.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9.其他: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Q6:境外個人辦理超過或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結匯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A:境外個人辦理超過或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經常項下結匯,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經審核後辦理。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將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常見業務證明材料如下:
1.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2.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3.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Q7:境內個人辦理超過或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購匯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A:境內個人辦理超過或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經常項下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我行辦理,並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
A:境外個人購匯無額度限制,在境內取得的人民幣收入和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購匯所需資料分別如下:
1. 境外個人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2. 境外個人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A:個人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外幣現鈔結匯,當日外幣現鈔結匯累計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我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海關申報單》或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我行辦理。
個人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外幣現鈔結匯,當日外幣現鈔結匯累計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交易額的相關材料在我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海關申報單》或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有交易額的相關材料在我行辦理。
A:個人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我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海關申報單》或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A: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我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我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辦理取外幣現鈔手續。外匯局開具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自簽發之日起30天內有效,不可重復使用。
A:1.本人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2. 個人與其近親屬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憑雙方有效身份證件、近親屬關係説明材料辦理。
A:1.便利化額度內:您可委託近親屬代為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內的結匯和購匯。辦理時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近親屬關係説明材料等。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近親屬關係説明材料包括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等。確無法提供近親屬關係説明材料的,可以近親屬關係承諾函替代。
2. 不佔便利化額度:您可委託他人(含近親屬)代為辦理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結匯和購匯。辦理時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委託書和有交易額的相關材料等(近親屬代辦無需提供委託書)。
A: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據記錄的,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萬美元(含)的,應向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個人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地區),確有需要攜帶超過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出境的,需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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