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感謝您對華夏銀行的一貫支援。為更好地為您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我行將開展募集資金監管服務,現對我行部分收費項目進行調整,增加募集資金監管服務收費的內容,具體公告如下:
華夏銀行募集資金監管服務涉及的收費項目名錄
項目編號 |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適用對象 |
定價依據文件 |
服務價格 |
備註 |
4 |
募集資金監管服務 |
募集資金監管服務主要指我行為滿足客戶辦理特定業務的需要,按協議約定提供監管賬戶開立、募集資金收付、資金用途監督、現金流收入歸集、兌息兌債資金收付、依約定告知通知、提供銀行對帳單、出具資金使用報告等服務(以上服務可根據客戶需要選擇提供)。 |
對公客戶 |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
年手續費率不超過監管資金最高額的2%(服務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收取) |
該業務自2017年2月18 日起進行收費。 |
如有疑問,您可向華夏銀行各分支行網點工作人員進行諮詢,或致電華夏銀行24小時客服熱線95577。
感謝您的支援,並祝您生活愉快!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
2016年11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