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産權益,維護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從即日起,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我行賬戶用於比特幣、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我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一經發現,我行有權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登出相關賬戶等措施。
社會公眾發現上述行為的,可以向我行舉報。
特此聲明。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8日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産權益,維護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從即日起,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我行賬戶用於比特幣、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我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一經發現,我行有權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登出相關賬戶等措施。
社會公眾發現上述行為的,可以向我行舉報。
特此聲明。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8日
Copyright 版權所有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備11019362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500004號 官方網站:www.hxb.com.cn本網站支援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