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華夏銀行及其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我行”)將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為確保為貴單位順利開具增值稅發票,根據國家增值稅發票管理的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手續辦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涉稅資訊補錄手續
(一)增值稅涉稅資訊補錄所需材料
請貴單位據實填寫《華夏銀行單位客戶涉稅資訊採集表》(見附表),並請攜帶下列資料至開戶網點辦理:
1、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未在我行開戶的單位必須提供)。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
(1)如貴單位已經完成“三證合一”且已經完成納稅人識別號資訊變更的,需提供:主管稅務機關發放的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或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2)如貴單位尚未完成“三證合一”或已經完成“三證合一”但未完成納稅人識別號資訊變更的,需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或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字樣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增值稅專用發票領取人(以下簡稱“專票領取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5、 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辦理的,還應提供授權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
(二)我行為貴單位辦理增值稅涉稅資訊補錄自2016年5月2日開始,具體時間請諮詢貴單位的客戶經理或開戶網點。
&n (三)若貴單位的增值稅涉稅資訊發生變更,需重新填寫《華夏銀行單位客戶涉稅資訊採集表》並至開戶網點辦理資訊變更手續。
(四)敬請貴單位及時按上述流程進行增值稅涉稅資訊補錄及變更手續,如因貴單位逾期辦理或未按上述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文件等原因導致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延誤,進而影響貴單位後續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我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如貴單位擬於我行辦理新開戶手續,請在辦理開戶手續同時,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關材料辦理增值稅涉稅資訊錄入手續。
二、發票領取手續
1、如貴單位已在我行完成增值稅涉稅資訊補錄,在營改增相關政策明確可以開票的業務支出發生後,可憑業務憑證或客戶回單原件向我行申請開具發票。
2、貴單位要求我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領票人(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為預留的專票領取人)須持填妥並加蓋貴單位公章的《華夏銀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申請表》(見附表)及其身份證件原件,至我行開票網點辦理。
3、我行將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法規規定,對貴單位提交的《華夏銀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申請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將開具與我行服務內容相符的發票。
4、敬請貴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委派領票人(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為預留的專票領取人)持其身份證件原件,至原開票點領取發票。為保證發票安全,我行暫不提供發票寄送服務,敬請諒解。
5、《華夏銀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申請表》等相關申請表格及填寫説明可在我行官方網站下載或至營業網點現場領取。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