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停止開具銀行代繳費業務發票的公告
感謝您對華夏銀行的一貫支援。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銀行網點不再向客戶開具銀行代繳費業務發票,由委託扣款公司向您直接開具發票。我行將在業務辦理後,為您出具繳費憑證,您可憑繳費憑證與委託扣款公司聯繫發票開具事宜。
我行所代理的繳費業務種類及委託扣款公司聯繫電話列示如下:
業務種類 |
委託扣款公司 |
客戶服務熱線 |
代扣高速通行費 |
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 |
96011 |
代扣移動話費 |
北京行動通訊有限責任公司 |
10086 |
代收電信話費 |
中國電信集團北京市電信有限公司 |
10000 |
代收聯通話費 |
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10010 |
代售電費 |
北京電力公司 |
95558 |
代收水費 |
北京自來水集團責任有限公司 |
96116 |
代收歌華有線電視費 |
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96196 |
代收熱力費 |
熱力集團公司 |
96069 |
代收燃氣費 |
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96777 |
&nb 如有疑問,您可向我行網點工作人員進行諮詢,或致電華夏銀行24小時客服熱線95577。
感謝您的支援,並祝您生活愉快!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