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華夏銀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謝您對華夏信用卡的一貫支援。為了落實《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49號)的有關規定,推進信用卡業務穩定發展,我行對華夏銀行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進行如下調整:
一、華夏SMART信用卡的預借現金額度調整至信用額度的50%。
二、部分持卡人信用卡賬戶的預借現金額度調整至不超過信用額度的50%。持卡人可通過華夏銀行信用卡對帳單、客服熱線(400-66-95577)、網上銀行、微信公眾號查詢預借現金額度。
三、自2018年2月1日起,華夏銀行信用卡透支取現金額將全額計入當期帳單的最低還款額,即取現不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持卡人可通過華夏銀行信用卡對帳單、客服熱線(400-66-95577)、網上銀行、微信公眾號、手機APP查詢當期帳單及最低還款額。
特別提示:帳單日在2018年2月1日(含)之後,需全額還款的取現交易可能發生在2018年1月甚至更早以前,請您提前做好資金安排。
四、華夏銀行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包括現金提取、現金轉賬、現金分期等)的資金用途只能為消費,不得用於生産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證券投資、理財、借貸及其他權益性投資)。對於將預借現金資金用於非消費領域的情況,我行將根據監管規定採取相應的管控措施。
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援!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