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華夏銀行客戶:
感謝您對華夏銀行的一貫支援!
結合財政部最新要求,我行自2018年11月27日開始,將原收費名稱“外國政府轉貸款業務收費”調整為“外國政府貸款項目代理服務費”,並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具體公告如下:
華夏銀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適用對象 | 定價依據文件 | 服務價格 | 備註 |
外國政府貸款項目代理服務費 | 接受項目實施單位或財政部門委託,為做好貸款項目前期準備並執行財政部門與項目實施單位簽署的貸款項目轉貸協議或者執行協議,提供對外聯絡、諮詢服務,代理收付款項及審核、債務核對與統計、結售匯和結算等業務。 | 項目實施單位 | 《外國政府貸款項目代理銀行管理辦法》(財國合[2016]50號) | 按項目轉貸或者執行協議中規定的貸款期限,以每次結息日的債務餘額(已提取未償還的貸款本金),按約定的年費率對貸款項目收取代理服務費。 1、協議貸款金額5000萬美元以下(不含5000萬美元)的項目,年費率不高於0.20%; 2、協議貸款金額5000萬美元以上(含5000萬美元)的項目,年費率不高於0.15%。 |
如您對上述事項有疑問或欲了解更多詳情,您可向華夏銀行各分支機構網點工作人員或致電華夏銀行24小時客服熱線95577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支援,並祝您生活愉快!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
2018年 8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