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2020年2月8日起,龍盈固收G款11號三個月定開純債型理財産品(簡稱“龍盈固收G款11號(三個月定開-純債)”)將進入下一封閉期。下一封閉期的業績基準為:4.1%(年化),該業績基準為扣除銷售手續費、託管費及固定管理費(不含超額管理費)之後的收益率。本理財産品為凈值型産品,其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情況變化而波動,具有不確定性。該業績基準不構成華夏銀行對本理財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
若本理財産品的投資人不接受上述公告內容,請於2020年2月6日-7日通過華夏銀行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贖回本理財産品;逾期未贖回的,則視為對上述公告內容無異議且同意繼續持有本理財産品。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華夏銀行的支援,歡迎繼續關注華夏銀行龍盈系列開放式凈值型理財産品。
華夏銀行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