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對公客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要求,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就對公客戶存量人民幣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轉換範圍。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原央行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週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
二、轉換規則。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三、具體辦理。屆時我行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以及國家復工復産安排,由客戶經理主動與您聯繫,協商轉換條款內容,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文本。後續我行將根據補充協議內容進行貸款定價基準的轉換工作。
若您對業務辦理尚有疑問,可詳詢貸款行客戶經理或通過電話方式諮詢95577。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