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及《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為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嚴格履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與客戶身份資料保存義務,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保證您的資金安全,我行將持續開展客戶身份資訊核實與完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需核實完善的身份基本資訊範圍
(一)個人客戶:姓名、性別、國籍、職業、住所地或者工作單位地址、聯繫電話、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和證件有效期限。
(二)單位客戶(含個體工商戶):客戶的名稱、住所、經營範圍、聯繫方式,可證明該客戶依法設立或者可依法開展經營、社會活動的執照、證件或者文件的名稱、號碼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
二、客戶需配合事項
(一)個人客戶
1.留存的職業、住所地或者工作單位地址、居民身份證件有效期限資訊發生變化的,可通過登錄我行微信公眾號、手機銀行APP或證書版個人網銀完善身份資訊,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我行任意營業網點辦理更新。
留存的姓名、國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聯繫電話等資訊發生變化的,請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我行任意營業網點辦理更新。
如由他人代為辦理資訊更新的,代理人應提供被代理人身份證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辦理。
2.通過我行手機銀行、個人網銀開立賬戶,開戶時戶主年齡不滿18周歲的Ⅱ、Ⅲ類賬戶。
此類賬戶如需繼續使用,請您在本公告發出之日起一個月內,通過我行櫃面辦理銷戶,並在年滿18周歲後重新開立賬戶,新賬戶當日即可正常使用。
(二)單位客戶
留存的各項資訊(含證件)缺失、有誤、無效、過期或者發生變化的,請您攜帶相關證明資料至開戶機構核實並完善身份資訊。
三、管控提示
(一)個人客戶
1.2020年6月1日起,我行對身份證件無效、證件過期90天以上的客戶,採取限制一定金融服務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只收不付、不收不付、限制非櫃面交易等)。
2.2020年6月1日起,我行將陸續對留存資訊缺失、有誤的客戶,採取限制一定金融服務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非櫃面交易)。
(二)單位客戶
自2020年6月1日起,我行將陸續對留存資訊缺失、有誤、無效或證件過期90天以上的客戶,採取限制一定金融服務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只收不付、不收不付、限制非櫃面交易等)。
對於在開展客戶身份基本資訊核實與完善工作中獲取的資訊與身份資料,我行將依據相關法規要求,嚴格採取保密措施。
如有疑問,請撥打我行客戶服務熱線95577或詳詢我行營業網點。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援!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