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我行擬對龍盈權益類G款1號三個月定開FOF型理財産品説明書進行修訂,主要涉及以下條款:
一、超額管理費條款修訂後為“扣除各項費用(包括銷售手續費、託管費、固定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後,産品實現的年化收益率低於或等於業績基準,或低於零,則管理人不收取超額管理費;年化收益率超過業績基準,且超過零的部分,80%歸投資人所有,其餘20%作為管理人的超額管理費。”
二、季度、半年和年度報告條款修訂後為“華夏銀行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上半年結束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每年結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本理財産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報告,成立不足90個工作日或者剩餘存續期不超過90個工作日的,可不編寫當期季報、半年和年度報告。”
新版産品説明書將於2020年6月2日正式啟用。若本理財産品的投資人不接受上述公告內容,請您于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8日通過華夏銀行營業網點贖回本産品,贖回時我行將按照新的超額管理費收取方式處理;逾期未贖回本産品的,則視為對上述公告內容無異議且同意繼續持有本理財産品。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華夏銀行的支援,歡迎繼續關注華夏銀行龍盈系列開放式凈值型理財産品。
華夏銀行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