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華夏銀行客戶:
感謝您對華夏銀行的一貫支援!
結合業務發展需要,我行自2021年11月2日開始,對人民幣保函業務服務價格調整,現進行公示。如需進行業務諮詢或投訴,可撥打我行客戶服務熱線95577。
感謝您的支援,並祝您生活愉快!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
2021年8月2日
華夏銀行産品和服務銷售價目名錄
3 市場調節價
3-2 公司業務
項目編號 |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適用對象 | 定價依據文件 | 服務價格 | 備註 |
32003 | 人民幣保函業務 | 本行應申請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諾,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承諾的事項時,由我行按照保函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書面保證。 | 有公開投標要求、有保證履約要求、有拿到預付款後保證履行合同義務要求、有保證履行合同規定付款義務要求、有保證履行保修或維修義務等要求的企事業單位;以及有委託我行開立保函需求的金融機構客戶。 |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 1.非融資性保函:按保函金額的1‰-5‰/季收取,最低500元/筆。 2.融資性保函:按保函金額的4‰-10‰/季收取,最低1000元/筆。 3.我行委託他行開保函,按上述標準執行。 4.我行代其他金融機構開保函,按代開保函金額的0.25‰-2.5‰/季向委託方收取。以上費率為季費率,從保函開立日起每三個月為一季,不足三個月按一季計算。 5.保函修改:如不涉及保函增加金額/延長期限的,手續費200元/筆。如涉及保函增加金額/延長期限,按增加後金額/延長後期限、原收費費率,差額計算補收手續費,補收手續費不低於200元/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