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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列印

華夏銀行關於調整部分産品和服務收費價格目錄的公告
發佈時間:2022-04-19

尊敬的客戶:

  自2022年5月1日起我行將調整部分産品和服務收費項目,具體情況請見下表。如您對本次調整有任何疑問,可向華夏銀行各分支機構網點工作人員或致電華夏銀行24小時客服熱線95577進行諮詢。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

                          2022年4月19日

1-2 華夏銀行自主免費服務項目
  業務類型 服務項目
調整項目 信用卡業務 ATM跨行查詢手續費
新增項目 信用卡業務 晶片卡工本費
新增項目 信用卡業務 加急辦卡手續費
新增項目 信用卡業務 溢繳款返還手續費
新增項目 個人業務 外幣攜帶證
新增項目 公司業務 代收租金
新增項目 公司業務 貸款委託管理
新增項目 支付結算 系統外或異地查詢手續費(單位主動查詢)
新增項目 支付結算 商業匯票查詢手續費
新增項目 支付結算 銀行回單服務手續費
新增項目 支付結算 對帳單服務手續費
新增項目 支付結算 對公大額現金服務手續費
新增項目 支付結算 對公零鈔清點服務手續費

  
 

  3  市場調節價

  3-1支付結算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31008 對公客戶印鑒卡服務手續費 根據客戶需求,事先在我行預留印鑒並説明印鑒對應的許可權等情況,在其發生支付時根據其事先預留的印鑒組別以及對應的許可權提供支付服務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印鑒卡變更:20元/次/戶,或按協議收取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1011 個人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手續費(寧波分行) 客戶通過同城票據電子交換系統辦理櫃面個人跨行通存通兌業務 個人客戶 《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68號) 現金業務按存(取)款金額的0.5%,最高50元;轉賬通存通兌業務2元/筆。  
31012 同城貸記結算業務手續費(上海分行) 客戶辦理上海同城貸記結算業務 單位/個人客戶 《上海市貸記辦法》(上海銀發〔2005〕124號)、《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68號) 每筆1.00元  
31016 外匯匯款 匯入匯款 本行根據匯出行的委託,將外匯資金解付給指定收款人。 單位/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如將外匯資金轉匯收款人他行賬戶:50元/筆。  
匯出匯款 本行根據客戶的委託,將外匯資金匯給收款人。 單位/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境外匯款、境內系統外匯款:按匯款金額(折人民幣)的1‰,下限:對公:50元、對私:20元,上限:對公:1000元,對私:200元。   境外銀行費用(如有)按照實際發生費用另行收取;如有電報費,按電報費收費標準另行收取;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多幣種匯款/美元/歐元全額到賬 多幣種匯款:提供除美元、歐元、英鎊、港幣、日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之外其他外幣款項的匯出匯款服務。美元/歐元全額到賬:鎖定中間行扣費成本(不包括收款行扣費),保證匯出款項全額到達收款行。 單位/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多幣種匯款:按匯出匯款收費標準,另加收50元/筆手續費。美元/歐元全額到賬:按匯出匯款收費標準,另加收美元全額到賬美元25/筆、歐元全額到賬歐元30/筆。 如有電報費,按電報費收費標準另行收取。
查詢/修改/退匯/止付 查詢/修改/止付:本行根據客戶的委託,辦理匯入/匯出款項查詢、修改匯款指示、通知匯出款項止付。退匯:退回匯入款項。 單位/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修改、退匯、止付:分別按100元/筆。 查詢/修改/退匯/止付如有境外銀行費用,按照實際發生費用另行收取;如有電報費,按電報費收費標準另行收取。

  3-2 公司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32004 貸款意向書 本行向申請人出具的,供其在向國家有權機構申請項目批准或核準、備案時,向國家有關部門表明銀行對項目建設進行貸款支援的、或由本行向銀團&&行出具的表明參與銀行貸款份額的、或由本行向行銷客戶出具的擬予授信的意向性文件。 擬向國家有權機構申請項目批准或核準、備案的客戶;有銀團貸款需求的客戶;擬予授信的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按意向貸款金額的0%-0.2%一次性收取手續費。 對小微企業免費
32006 法人賬戶透支承諾費 在法人賬戶透支業務中,我行按規定程式和要求為客戶核定賬戶透支額度,並承諾在額度生效後,為客戶備付用於透支的資金,以滿足在客戶結算賬戶存款不足時的對外支付需要。 符合本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條件的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透支額度的0.1%-0.5%/年。 對小微企業免費
32012 交易處理手續費 銀行為客戶提供基於應收賬款的催收、管理、壞賬擔保、融資及相關單據處理等服務。 在本行辦理基於應收賬款的催收、管理、壞賬擔保、融資等業務的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應收賬款日常管理費:按照應收賬款轉讓/受託管理金額的0%-3% /年收取;若我行承擔買方壞賬擔保但不向賣方提供融資的,按照應收賬款轉讓金額的0.4%-3% /年收取。上述收費按業務實際開展期限收取,不足1個月按1個月計,可一次性或分次收取。 2、管理該業務項下的發票、貨運單據、收貨單據等單據處理費:0-100元/張。 3、應收賬款催收服務費:提供電話催收服務的,按照10-100元/次收取;提供應收賬款書面催收服務的,按《應收賬款到期提示通知書》的份數按0-200元/份標準收取;提供到府催收服務的,按照催收應收賬款金額的0-3%/次標準收取。上述收費根據應收賬款總額、單張票據金額及數量、賬期長短等因素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利用我行在技術、渠道、資訊、客戶資源等方面的優勢,通過搭建系統或平臺為客戶提供賬戶支付結算、清算、資訊交互、産品等綜合服務。 在本行辦理單位大額存單轉讓業務的客戶。 按照雙方約定價格收取。
32019 委託貸款 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本行(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的借款人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本行收取相應委託貸款手續費的金融業務。 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和本行規定條件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貸款委託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貸款金額1億元人民幣以下:手續費率0.1%-1%;貸款金額1億元人民幣(含)以上:手續費率0.05%-1%。以上手續費率均為年化手續費率,貸款期限不滿一年或超出整年的部分按實際天數計算收取。 2、委託人為單位的,單筆手續費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委託人為個人的,單筆手續費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3、外幣委託貸款業務手續費收取標準比照人民幣委託貸款業務手續費收取標準執行。  
32025 進口信用證 開證/修改/承兌/撤銷/假遠期付款 本行根據客戶(開證申請人)的申請,依照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和其他相關國際慣例向受益人開立的書面保證憑信,承諾受益人在規定的金額和期限內向本行提交符合規定的單據,就可以在一定期限或指定日期得到本行付款。依據申請人的修改申請,對已在本行開立的信用證進行修改。應客戶申請對效期內的進口信用進行撤銷。根據假遠期信用證條款,由代理行即期支付款項。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開證:按開證金額的1.25‰,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從進口信用證開立日期開始至有效日期截止的期間如超過90天(不含90天),則按每超過1天增收開證金額的0.016‰,開證時已收取保證金部分除外;如果開證時已收取的保證金金額大於或等於開證金額,則不再收取有效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增收的開證費用。迴圈信用證每迴圈一次,收取一次開證手續費。如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開證金額指上浮後金額。 2、修改:(1)增額修改:增額部分比照開證價格標準(1.25‰)收取,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增額部分為在原開證金額基礎上增加的金額,如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增額部分金額指上浮後金額。(2)延長效期修改:從進口信用證開立日期開始至修改後有效日期截止的期間如超過90天(不含90天),則按每超過1天增收信用證修改時餘額的0.016‰,開證時已按超過90天收取部分和該次信用證修改時已收取保證金部分除外;如果該次信用證修改時已收取的保證金金額大於或等於信用證修改時餘額,則不再收取有效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延長效期修改費用。如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信用證修改時餘額指包含上浮金額的餘額。(3)其他修改(不涉及增額和延長效期):100元/筆,如由受益人承擔,美元30/筆。修改手續費按次收取,一次修改同時涉及增額修改、延長效期修改和其他修改(不涉及增額和延長效期)的,僅收取增額修改、延長效期修改手續費。增額修改且延長效期修改分別收取增額和延長效期費用,延長效期費用按增額後信用證餘額計算。 3、承兌/遠期付款承諾:從承兌日期開始至遠期付款到期日期截止,按承兌/遠期付款承諾金額的0.04‰/天收取,每筆不足150元按150元收取,作出承兌/遠期付款承諾時已收取保證金部分不再收取;如果作出承兌/遠期付款承諾時已收取的保證金金額大於或等於承兌/遠期付款承諾金額,則不再收取承兌/遠期付款承諾費用。 4、撤銷:100元/筆。 5、假遠期付款:根據境內外市場資金價格、企業資信狀況、本行資金成本等因素,由雙方協商確定。 1.涉及的期間或天數計算均包含開始日,不包含截止日,天數指自然日天數。 2.如因客戶申請需委託其他銀行代開信用證,代開行收取的費用據實收取。
償付/ 不符點費 按照付款指示,支付進口信用證項下到期款項。對進口信用證項下商業單據進行審核,存在不符點的按照信用證規定條款扣收的費用。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償付費:美元50/筆或等值人民幣。 2、不符點費:美元80/筆或等值人民幣。  
退單/提單背書費 退單:向議付/寄單行退回存在不符點的進口信用證項下商業單據。提單背書:對收貨人為本行的提單進行背書,以便進口商提取貨物。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退單:200元/筆。 2、提單背書:300元/筆。  
32026 出口信用證 通知/轉遞/預通知(簡電通知)/修改通知 通知:本行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的規定審核開來信用證或信用證修改的真實性後通知給客戶的服務;轉遞:本行受他行委託將信用證轉遞至通知行。預通知(簡電通知)/修改通知:對本行收到的以簡電方式開立的信用證或信用證修改通知受益人。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通知、轉遞:分別按200元/筆。 2、預通知(簡電通知)、修改通知:分別按100元/筆。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審單 客戶將信用證要求的單據提交本行,本行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等國際慣例審核是否單證相符、單單一致,然後按照信用證和客戶指示寄單索匯的服務。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交單金額的1.25‰/筆,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  
轉讓/轉讓修改 轉讓:本行收到代理行開來的可轉讓信用證,依照受益人的要求將該信用證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一個或數個第三方(即第二受益人)的服務。轉讓修改:按照代理行指示,修改已轉讓的信用證條款。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轉讓:信用證條款不變:300元/筆;信用證條款改變:信用證轉讓後金額的1‰,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最高1000元。如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轉讓後金額指上浮後的轉讓後金額。 2、轉讓修改:100元/筆。  
保兌/修改保兌 保兌:對他行開立的信用證加具保兌,在開證行承諾之外做出的承付或議付相符交單的確定承諾。修改保兌:對已在本行保兌的信用證項下修改加具保兌。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保兌:按保兌金額的4‰/筆,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如信用證條款規定了上浮的金額,保兌金額指上浮後金額。 2、修改保兌:不涉及增額修改的100元/筆。涉及增額修改的,增額部分按信用證保兌價格標準收取。如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增額部分金額指上浮後金額。修改保兌手續費按次收取,一次修改同時涉及增額修改和其他修改(不涉及增額)的,僅收取增額修改保兌手續費。  
撤證/電提不符點 撤證:按受益人指示、通知開證行撤銷尚在有效期內的信用證電提不符點:本行通過電報方式提示信用證項下不符點。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撤證:100元/筆。 2、電提不符點:200元/筆。  
32027 進口代收 跟單代收 本行按照託收人/託收行的委託,向付款人/進口商提示單據,要求其付款或承兌,並將收到的款項支付給託收行。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代收金額的1‰/筆,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最高2000元。  
拒付/退單/承兌通知/償付 拒付:按照付款人指示,發出拒絕支付或承兌代收項下款項的通知。退單:按照指示將進口代收項下單據退託收行。承兌通知:向託收行發出付款人將於指定日期支付款項的通知。償付:支付進口代收項下款項。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拒付:50元/筆。退單:200元/筆。 2、承兌通知:200元/筆。 3、償付:美元50/筆或等值人民幣。  
32028 出口託收 光票託收/跟單託收 委託人將外匯金融票據、出口單據交給本行,委託本行向付款人或通過進口商銀行(代收行)向進口商收款的業務。 單位/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託收金額的1‰。光票:對公: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最高1000元,對私:不足20元的按20元收取、最高250元;跟單: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最高2000元。  
修改託收委託書/退票/退單 本行按照委託人指示修改託收委託書。本行對託收項下退回的票據/單據進行處理。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修改託收委託書:100元/筆;退票:100元/筆;退單:50元/筆。  
32030 國內信用證 開證/修改/付款確認 開證:國內貿易結算中,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申請開出的,憑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支付的付款承諾。修改:依據申請人的修改申請,對已在本行開立的信用證進行修改。付款確認:對本行開出的國內信用證在收到信用證單據後作出確認到期付款的承諾。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開證:按開證金額的1.5‰/筆,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從國內信用證開立日期開始至國內信用證有效日期截止的期間如超過90天(不含90天),則按每超過1天增收開證金額的0.016‰,開證時已收取保證金部分除外;如果開證時已收取的保證金金額大於或等於開證金額,則不再收取有效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增收的開證費用。如國內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開證金額指上浮後金額。 2、修改:(1)增額修改:增額部分比照開證價格標準(1.5‰/筆)收取,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增額部分為在原開證金額基礎上增加的金額,如國內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增額部分金額指上浮後金額。(2)延長效期修改:從國內信用證開立日期開始至國內信用證修改後有效日期截止的期間如超過90天(不含90天),則按每超過1天增收信用證修改時餘額的0.016‰,開證時已按超過90天收取部分和該次信用證修改時已收取保證金部分除外;如果該次信用證修改時已收取的保證金金額大於或等於信用證修改時餘額,則不再收取有效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延長效期修改費用。如國內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信用證修改時餘額指包含上浮金額的餘額。(3)其他修改(不涉及增額和延長效期):100元/筆。修改手續費按次收取,一次修改同時涉及增額修改、延長效期修改和其他修改(不涉及增額和延長效期)的,僅收取增額修改、延長效期修改手續費。增額修改且延長效期修改分別收取增額和延長效期費用,延長效期費用按增額後信用證餘額計算。 3、付款確認:從作出確認到期付款承諾的日期開始至遠期付款到期日期截止,按確認付款金額的0.016‰/天收取,每筆不足150元按150元收取,作出確認到期付款承諾時已收取保證金部分除外;如果作出確認到期付款承諾時已收取的保證金金額大於或等於確認付款金額,則不再收取付款確認費用。   1.涉及的期間或天數計算均包含開始日,不包含截止日,天數指自然日天數。 2.如因客戶申請需委託其他銀行代開信用證,代開行收取的費用據實收取。
通知/ 修改通知 將收到的國內信用證或信用證修改通知受益人。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通知、修改通知:分別按每筆50元。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議付/寄單索款   議付/寄單索款:對國內信用證項下單據進行審核和處理、辦理議付/寄單索款。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議付/寄單索款:議付/寄單索款金額的1‰/筆,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議付費用和寄單索款費用不重復收取。  
不符點費 對國內信用證項下商業單據進行審核,存在不符點的按照信用證規定條款進行扣收。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400元/筆。  
轉讓/轉讓修改/保兌/修改保兌 轉讓:本行應客戶(即國內信用證第一受益人)的書面申請,將可轉讓信用證的部分或者全部轉為可由第二受益人兌用的服務。轉讓修改:按第一受益人的指示將 已轉讓信用證修改通知第二受益人。保兌:我行根據開證行的授權或要求,對國內信用證加具保兌,在開證行承諾之外做出的對相符交單付款、確認到期付款或議付的確定承諾。修改保兌:對已在本行保兌的國內信用證項下修改加具保兌。 單位客戶/金融機構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轉讓:信用證條款不變:300元/筆;信用證條款改變:信用證轉讓後金額的1‰,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最高1000元。如國內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轉讓後金額指上浮後的轉讓後金額。 2、轉讓修改:100元/筆。 3、保兌:按保兌金額8‰/筆,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或按協議約定收取。如國內信用證條款規定了上浮的金額,保兌金額指上浮後金額。 4、修改保兌:不涉及增額修改的100元/筆。涉及增額修改的,增額部分按國內信用證保兌價格標準收取。如國內信用證條款規定了金額上浮,增額部分金額指上浮後金額。修改保兌手續費按次收取,一次修改同時涉及增額修改和其他修改(不涉及增額)的,僅收取增額修改保兌手續費。  
撤銷/退單 撤銷:應申請人申請,對效期內的國內信用證進行撤銷,或按受益人指示、通知開證行撤銷尚在有效期內的國內信用證的服務。退單:向議付行/交單行/保兌行退回國內信用證項下單據的服務。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撤銷:100元/筆 2、退單:100元/筆  
32033 國際保理 客戶將跨境貿易産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我行,由我行提供基於國際保理業務的應收賬款管理、催收、壞賬擔保等保理服務。國際保理業務包括有追索權國際保理、出口應收賬款池融資、出口雙保理等。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國際保理業務金額的0.1-2%/年,按協議約定收取。  

  3-3 個人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33003 華夏借記卡開卡工本費 為客戶提供華夏借記卡(含單位結算卡)開卡服務。 單位/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IC卡開卡工本費10元/張,補卡、換卡工本費10元/張,使用到期換卡不收工本費。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3005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ATM存取款、查詢服務 1.通過境內外受理銀聯卡的他行ATM,為華夏借記卡持卡客戶提供現金取款、查詢服務,單位結算卡僅提供境內服務。 2.通過境內受理銀聯卡的他行ATM,為華夏借記卡個人客戶提供現金存款服務。 個人/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境內跨行ATM取款手續費:按2元/ 筆收取。 2.境外跨行ATM取款手續費:按12元/ 筆收取(境外ATM收單機構直接向持卡人收取的ATM使用費不包含在華夏卡收費標準內)。 3.銀聯境外ATM查詢手續費:按2元/ 筆收取。 4.境內跨行ATM存款手續費:每筆按存款金額的0.1%收取,每筆交易最低收取3元,最高不超過50元。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3006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櫃檯存取款服務 通過開通銀聯櫃面通業務的他行營業網點櫃檯,為華夏借記卡(含單位結算卡)持卡客戶提供現金存款、取款服務。 個人/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銀聯跨行櫃檯存款手續費:按交易金額的0.1%收取,不足3元按3元/筆收取,最高收取50元,2、銀聯跨行櫃檯取款手續費:按交易金額的0.1%收取,不足3元按3元/筆收取,最高收取50元。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3007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轉出服務 通過開通銀聯跨行轉賬業務的ATM等渠道,為客戶提供華夏借記卡(含單位結算卡)跨行轉賬服務。 個人/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轉賬手續費:轉賬金額2000元(含)以下,按1.5元/筆收取;轉賬金額2000元到1萬元(含),按3元/筆收取;轉賬金額1萬元以上,按5元/筆收取。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3009 華夏借記卡助農取款服務 通過銀行卡收單機構在農村鄉(鎮)、村的指定合作商戶服務點布放銀行卡受理終端,向華夏借記卡持卡人提供小額取款服務。 個人客戶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進深化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235號) 跨行交易按照取款金額的0.5%自動扣收手續費,最低1元,最高8元;每卡每月第一筆助農取款業務免費。在本行助農取款服務點取款免費。  
33011 陜西社會保障卡補換卡服務(西安分行) 為客戶提供社會保障卡補換卡服務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20元/張。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3012 華夏借記卡農民工取款服務 通過縣以下農信社、郵儲等受理農民工卡業務的網點,為華夏借記卡持卡客戶提供現金取款服務。 個人客戶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進深化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235號) 按照取款金額的0.5%自動扣收手續費,最低1元,最高20元。  
33013 華夏借記卡年費 為客戶提供華夏借記卡(含單位結算卡)一卡多賬戶、綜合賬戶管理、支付結算等金融服務功能。 個人/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0元/卡/年。客戶唯一賬戶(不含貴賓賬戶)免收。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注:以上産品和服務銷售價目如涉及外匯均含跨境人民幣業務。收費計算過程涉及匯率折算的按當時銀行作業系統中記錄的中間價計算。

  3-5網路金融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35006 網路金融業務服務 為客戶提供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微信銀行等網路金融服務。 開通本行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微信銀行等網路金融業務的企業或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網上銀行企業客戶:200元/戶/年; 2.網上銀行個人客戶:12元/戶/年; 3.直聯快線:1.2萬元/戶/年; 4.電話銀行企業客戶業務服務:60元/年; 5.手機銀行業務服務:5元/月。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5011 現金管理服務 為客戶提供集團服務管理、資金流動性管理、資金分戶管理等現金管理服務。 與我行開展現金管理業務合作的企業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人民幣多級資金歸集:按加入現金池的賬戶數收費,300元/月/賬戶; 2.賬務通服務:50元/月/賬簿; 3.資金分戶管理系統開發實施:5萬元/年,總價不超過30萬元。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6 信用卡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36003 取現/轉賬 取現/轉賬手續費 提供透支取現/轉賬服務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境內:按取現/轉賬金額的2%收取,最低人民幣15元,最高人民幣200元。境外:按取現/轉賬金額的2%收取,最低人民幣20元或3美元。 優惠價格見優惠服務項目

  3-7第三方付費和代理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 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37006 代理金融機構貿易金融業務 本行與金融機構之間利用雙方市場、資源、信用、經營網路等,為委託人提供的貿易金融業務代理與轉讓等服務。 金融機構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根據被代理方資信狀況、信用、市場、資源等因素,由雙方協商確定。  
37013 代理貴金屬及普制幣裝幀銷售 向客戶提供貴金屬及普制幣裝幀産品代理銷售服務。 法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按貴金屬及普制幣裝幀産品的品種、工藝等因素協商確定。  

  3-1支付結算業務(取消的項目及調整至自主免費的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小額定期借貸記業務手續費 客戶已與我行簽訂協議,通過小額支付系統定期為客戶辦理批量收、付款業務的服務,主要包括同城、異地定期借記業務和定期貸記業務 單位/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定期借記:按付款人筆數每筆0.5元;定期貸記:按收款人筆數每筆0.5元。  
電子支付系統業務手續費(武漢分行) 客戶通過電子支付系統辦理業務。 單位/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每筆2元  
“支票直通車”業務手續費(寧波分行) 通過寧波市電子票據交換系統辦理支票圈存業務 單位客戶 《關於同城電子交換系統業務收費標準事項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 POS機具發起的支票直通車業務,按交易金額的0.5‰向收款人(特約商戶)收取,最低2元、最高10元;網銀發起的支票直通車業務,按2元/筆向收款人收取  
系統外或異地查詢手續費(單位主動查詢) 客戶主動辦理系統外或異地查詢業務 單位/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支付結算辦法》(銀發〔1997〕393號) 每筆0.5元(指不是因銀行工作差錯造成的未收到款項。)採用掛號信、特快專遞時,按照郵電部門價格標準收取 調整至自主免費
商業匯票查詢手續費 根據客戶委託辦理商業匯票查詢服務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每筆30元,或按協議收取 調整至自主免費
銀行回單服務手續費 回單補制、整理及歷史回單查詢複印等特殊服務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回單整理:按協議收取;回單補制:三個月(含)免費;三個月至一年(含)最高20元/份;一至三年(含)最高50元/份;三年(不含)以上最高200元/份;或按協議收取 調整至自主免費
對帳單服務手續費 為客戶提供對帳單服務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補制對帳單:三個月(含)內免費;三個月以上至一年(含)10元/份(10頁以內);一年至三年(含)20元/份;三年以上100元/份,超過部分1元/頁;或按協議收取(以紙質方式提供本年度的對帳單免收) 調整至自主免費
對公大額現金服務手續費 對公賬戶大額現金存取服務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單個賬戶當日累計存、取現5萬元(含)以上的開始收費,按超過部分的0.1‰收取最低2元/筆,最高500元/筆;或按協議收取 調整至自主免費
對公零鈔清點服務手續費 對公賬戶現金存款零鈔清點服務 單位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同一賬戶當日累計清點零鈔數額達200張(枚)或以上開始收費,最低5元,每增加100張(枚)加收1元不封頂;或按協議收取 調整至自主免費

  3-2 公司業務(調整至自主免費的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代收租金 我行代經營性物業貸款借款人收取租金,對承租人進行催收、並按承租人分戶建立租金收入明細臺賬,同時定期與借款人及承租人進行對賬。 商業營業用房或辦公用房已經投入商業運營,並且對該物業有最終獨立處置權的企業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代收租金手續費率0.1%-1%/年。  
貸款委託管理 交易對手受讓華夏銀行自營的五級分類為正常類的信貸資産,受讓方承擔信貸資産風險並由借款人向受讓方償還貸款本息,我行應受讓方委託代為收貸收息。 有受讓華夏銀行信貸資産並委託華夏銀行代為收貸收息需求的交易對手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根據具體項目情況,按受託管理貸款金額的0-3%收取。  

  3-3 個人業務(取消的項目或調整至自主免費的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外幣攜帶證 本行應客戶申請開立外幣攜帶證。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20元/份。 調整至自主免費
個人消費履約保函 以個人客戶提供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條件為前提,本行以出具保函的形式,為客戶(申請人)的消費履約義務向對方當事人(受益人)提供的履約信用擔保業務。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每筆按保函金額的0.2‰,最低10元。  
出國留學貸款通知書 為申請人出具其符合本行出國留學貸款的條件,可在獲得預簽證後到本行辦理貸款的書面證明文件。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存單質押擔保方式一次性收取20元/份。 2、房産抵押、保證、信用方式100元/份,另每多開一份加收20元。 3、遺失補發的,按上述標準另行收取手續費。  
個人留學貸款資信證明書 為申請出國留學貸款的客戶出具的載明申請人在銀行已獲得貸款的書面證明文件。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1、存單質押擔保方式的,一次性收取20元/份;房産抵押、保證、信用方式並在本行開立過《出國留學貸款通知書》的,一次性收取20元/份。 2、房産抵押、保證、信用方式且在本行未開立出國留學貸款通知書的100元/份,每多開一份加收20元。 3、遺失補發的,按上述標準另行收取手續費。  
華夏卡個人外匯買賣交易點差 為華夏卡客戶提供個人外匯買賣服務。 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總行一級點差+分行二級點差雙邊約為30-40個點。  

  3-6信用卡業務 (調整至自主免費的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適用對象 定價依據文件 服務價格 備註
加急辦卡手續費 提供加急辦卡服務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人民幣150元/卡。 調整至自主免費
溢繳款返還手續費 提供領回信用卡賬戶中溢繳款的服務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按溢繳款返還金額的0.5%收取,最低5元或1美元,單筆最高50元或10美元。 調整至自主免費
ATM跨行查詢手續費 提供ATM跨行查詢服務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境外:人民幣4元/次(銀聯)。 調整至自主免費
晶片卡工本費 提供晶片卡服務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銀監會、發改委(2014年第1號) 晶片卡工本費人民幣20元/張。 調整至自主免費

  4 優惠服務項目

  4-1支付結算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5 對公客戶印鑒卡服務手續費 印鑒卡變更:20元/次/戶,或按協議收取 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2 公司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1 交易處理手續費 在本行辦理單位大額存單轉讓業務的客戶,按照雙方約定價格收取。 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應收賬款日常管理費:按照應收賬款轉讓/受託管理金額的0%-3% /年收取;若我行承擔買方壞賬擔保但不向賣方提供融資的,按照應收賬款轉讓金額的0.4%-3% /年收取。上述收費按業務實際開展期限收取,不足1個月按1個月計,可一次性或分次收取。 2、管理該業務項下的發票、貨運單據、收貨單據等單據處理費:0-100元/張。 3、應收賬款催收服務費:提供電話催收服務的,按照10-100元/次收取;提供應收賬款書面催收服務的,按《應收賬款到期提示通知書》的份數按0-200元/份標準收取;提供到府催收服務的,按照催收應收賬款金額的0-3%/次標準收取。上述收費根據應收賬款總額、單張票據金額及數量、賬期長短等因素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對小微企業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4 電報/電傳費 1、電報/電傳費:同城8元/筆;異地8元/筆;                                                                                                                  2、開立國內信用證(電開)電報/電傳費:200元/筆。                                                  1、通過電子信用證資訊交換系統發送電文免收電報/電傳費; 2、通過電子信用證資訊交換系統開立國內信用證,免收開立國內信用證(電開)電報/電傳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3 個人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2 華夏借記卡開卡工本費 IC卡開卡工本費10元/張,補卡、換卡工本費10元/張,使用到期換卡不收工本費。 1.個人卡、單位結算卡開卡、補卡免費 2.月日均資産低於5萬元的個人客戶在櫃面辦理同卡號換卡按照10元/張收取;其他換卡業務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ATM存取款、查詢服務 1.境內跨行ATM取款手續費:按2元/ 筆收取。 2.境外跨行ATM取款手續費:按12元/ 筆收取(境外ATM收單機構直接向持卡人收取的ATM使用費不包含在華夏卡收費標準內)。 3.銀聯境外ATM查詢手續費:按2元/ 筆收取。 4.境內跨行ATM存款手續費:每筆按存款金額的0.1%收取,每筆交易最低收取3元,最高不超過50元。 1.華夏白金卡、華夏鑽石卡:境內跨行ATM取款免費;境外ATM取款每月每卡前2筆免費,超出2筆按12元/筆收取;境外ATM查詢每月每卡前2筆免費,超出2筆按2元/筆收取。 2.華夏金卡境內跨行ATM取款每月每卡前8筆免費,超出8筆按2元/筆收取;華夏龍行五洲卡境外ATM取款每月每卡前2筆免費,超出2筆按12元/筆收取,境外ATM查詢每月每卡前2筆免費,超出2筆按2元/筆收取。 3.華夏ETC卡(623020開頭)、華夏京津冀協同卡、華夏麗人卡、華夏商旅卡、華夏薪資卡及華夏銀卡境內跨行ATM取款每月每卡前5筆免費,超出5筆按2元/筆收取。 4.華夏普卡境內跨行ATM取款每月每卡前3筆免費,超出3筆按2元/筆收取。 5.單位結算卡境內跨行ATM取款、查詢免費。 6.華夏白金卡、華夏鑽石卡境內跨行ATM存款免費;其他卡種境內跨行ATM存款每筆按存款金額的0.1%收取,每筆交易最低收取3元,最高不超過50元。 7. 各類特色卡、聯名卡、認同卡參照對應華夏借記卡卡種價格標準收取。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華夏ETC卡為開辦ETC繳費業務的分行發行的,以623020開頭,服務於有車一族ETC出行的主題借記卡。 2、上述收費標準涉及的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
7 華夏借記卡年費 10元/卡/年。客戶唯一賬戶(不含貴賓賬戶)免收。 免費。個人卡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單位結算卡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0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櫃檯存取款服務 1、銀聯跨行櫃檯存款手續費:按交易金額的0.1%收取,不足3元按3元/筆收取,最高收取50元。 2、銀聯跨行櫃檯取款手續費:按交易金額的0.1%收取,不足3元按3元/筆收取,最高收取50元。 免費。個人卡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單位結算卡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2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轉出服務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轉賬手續費:轉賬金額2000元(含)以下,按1.5元/筆收取;轉賬金額2000元到1萬元(含),按3元/筆收取;轉賬金額1萬元以上,按5元/筆收取。 華夏借記卡銀聯跨行轉賬手續費實行9折優惠:轉賬金額2000元(含)以下,按1.35元/筆收取;轉賬金額2000元到1萬元(含),按2.7元/筆收取;轉賬金額1萬元以上,按4.5元/筆收取。其中:通過網際網路渠道進行銀聯跨行轉賬手續費:免費優惠有效期: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14 陜西社會保障卡補換卡服務(西安分行) 20元/張。 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新增優惠

  4-4網路金融業務(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5 網路金融業務服務 1.網上銀行企業客戶:200元/戶/年; 2.網上銀行個人客戶:12元/戶/年; 3.直聯快線:1.2萬元/戶/年; 4.電話銀行企業客戶業務服務:60元/年; 5.手機銀行業務服務:5元/月。 1.直聯快線:分行可在收費標準內與客戶協商,確認優惠幅度; 2.第1、2、4、5項服務均免費。 第1、3、4項優惠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2、5項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9 現金管理服務 1.人民幣多級資金歸集:按加入現金池的賬戶數收費,300元/月/賬戶; 2.賬務通服務:50元/月/賬簿; 3.資金分戶管理系統開發實施:5萬元/年,總價不超過30萬元。 分行可在收費標準內與客戶協商,綜合考慮服務內容、實施成本等因素確認優惠幅度;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5 信用卡業務 (涉及調整的項目)

項目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6 取現/轉賬 取現/轉賬手續費 境內:按取現/轉賬金額的2%收取,最低人民幣15元,最高人民幣200元。境外:按取現/轉賬金額的2%收取,最低人民幣20元或3美元。 1.華夏SMART卡、華夏愛奇藝“悅看”聯名信用卡、華夏京東“小白”聯名信用卡、華夏熊貓足球卡、華夏熊貓旅遊信用卡、華夏“JOY·樂”系列網際網路聯名信用卡金卡(包括華夏優酷聯名信用卡金卡、華夏喜馬拉雅FM聯名信用卡金卡、華夏蝦米音樂聯名信用卡金卡、華夏PP視頻聯名信用卡金卡、華夏搜狐視頻聯名信用卡金卡)、華夏今日頭條“IN城”聯名信用卡金卡、華夏途牛聯名信用卡銀聯金卡、華夏銀行美國運通耀紅卡、華夏京東PLUS聯名信用卡、華夏銀行美國運通新貴卡:境內、境外每日首筆免費。 2.華夏精英環球信用卡、華夏萬事達鈦金信用卡(單標識)、華夏海航聯名卡·白金卡(萬事達)、華夏精英智程信用卡、VISA華夏精英足球白金信用卡、華夏萬事達時尚芭莎聯名信用卡、華夏途牛聯名信用卡萬事達白金卡、華夏VISA無限信用卡、華夏逐夢系列信用卡(萬事達)、VISA華夏奧運信用卡·白金卡:境外免費。 3.華夏易達金卡:境內、境外免費。    

  信用卡業務上述優惠有效期,如無特殊標注,均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2 公司業務(調整至自主免費的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代收租金 代收租金手續費率0.1%-1%/年。 對小微企業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調整至自主免費
貸款委託管理 根據具體項目情況,按受託管理貸款金額的0-3%收取。 對小微企業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調整至自主免費

  4-3 個人業務(取消的項目及調整至自主免費的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出國留學貸款通知書 1.存單質押擔保方式一次性收取20元/份。 2.房産抵押、保證、信用方式100元/份,另每多開一份加收20元。 3.遺失補發的,按上述標準另行收取手續費。 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個人留學貸款資信證明書 1.存單質押擔保方式的,一次性收取20元/份;房産抵押、保證、信用方式並在本行開立過《出國留學貸款通知書》的,一次性收取20元/份。 2.房産抵押、保證、信用方式且在本行未開立出國留學貸款通知書的100元/份,每多開一份加收20元。 3.遺失補發的,按上述標準另行收取手續費。 免費。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外幣攜帶證 20元/份。 華夏金卡、白金卡、鑽石卡客戶10元/份。優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調整至自主免費

  4-5 信用卡業務 (調整至自主免費的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 優惠價格 備註
ATM跨行查詢手續費 境外:人民幣4元/次(銀聯)。 免費。 調整至自主免費
晶片卡工本費 晶片卡工本費20元/張。 免費。 調整至自主免費
加急辦卡手續費 人民幣150元/卡。 華夏精英·尊尚白金信用卡、華夏精英智程信用卡、華夏精英環球信用卡、華夏萬事達鈦金信用卡(單標識):免費。 調整至自主免費
溢繳款返還手續費 按溢繳款返還金額的0.5%收取,最低人民幣5元或1美元,單筆最高人民幣50元或10美元。 免費。  調整至自主免費

  信用卡業務上述優惠有效期,如無特殊標注,均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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