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分行”)與天津濱海正信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濱海正信”)簽署的《華夏銀行北京分行關於2025年第2期個人信用類不良資産轉讓協議》(編號:華銀北分個消批轉(2025)0002),北京分行已將其對,附件: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關於2025年第2期個人不良貸款(個人消費貸款)轉讓項目公告清單(“公告清單”)所列債務人享有的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其他費用等,簡稱“債權”)依法轉讓給濱海正信,債權轉讓基準日2025年5月12日。
北京分行作為前述債權的轉讓方,濱海正信作為前述債權的受讓方,特此聯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單所列債務人自知悉上述債權轉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接收到相關短信通知、電話通知、信函通知或本公告)之日起,向濱海正信履行償還義務。如債務人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請相關承擔債務的主體依法履行償還義務。
北京分行與濱海正信已基於轉讓安排進行賬戶確認,請債務人按照原還款方式及時還款。
特此公告。
附件: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關於2025年第2期個人不良貸款(個人消費貸款)轉讓項目公告清單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