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財政部辦公廳 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財辦會〔2024〕2號,以下簡稱《操作指引》)相關要求,現將我行辦理詢證函業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格式
我行可受理紙質函證及數字函證。已接入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臺的函證單位,可選擇數字函證。
我行接收銀行詢證函(格式一)、銀行詢證函(格式二)及驗資業務銀行詢證函三種格式。詢證函格式應使用《操作指引》中標準格式,其他格式的銀行詢證函我行原則上不予受理。
二、受理機構
(一)我行數字函證由一級分行負責統一回函。
(二)自2026年2月9日起,我行對於境內發函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郵寄的紙質銀行詢證函全面實施總行集中回函模式,採用系統自動生成的詢證函標準格式回函。
為保障客戶體驗和業務平穩運作,我行安排了過渡期(2026年2月9日至3月31日)。過渡期內,原分行集中受理機構和總行集中受理機構並行受理來函。過渡期結束後,原分行集中受理機構將對來函作拒收處理。
總行集中受理機構資訊如下:
集中受理機構:總行集中作業濟南中心
聯繫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7000號漢峪金谷A6-3號樓華夏銀行大廈19層集中作業濟南中心
聯繫電話:0531-8626592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被函證單位銷戶後發生預留簽章變更或在我行沒有可用繳費賬戶的詢證函、境外發函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郵寄的詢證函以及現場跟函的詢證函,由一級分行負責集中受理回函。
我行受理函證的機構名稱、地址、聯繫方式詳見附件《華夏銀行詢證函受理機構資訊》,如有變化,具體可見“華夏銀行官網-今日華夏-客戶服務-函證受理”最新資訊。
(四)如詢證函採用跟函方式,跟函人員資訊應與詢證函“聯繫人”資訊一致,同時應向我行提供詢證函原件、加蓋函證機構或集中處理機構印章的授權書或介紹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跟函人員現場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辦理交接手續。
三、受理要求
(一)詢證函只可列示一個函證基準日。
(二)詢證函存在未按照我行公示地址發函、未按標準格式填寫、資訊填寫有誤或缺失、簽章不符、扣費失敗等情況的,我行將不予受理。
(三)數字函證來函前綴應為“華夏銀行”;被函證單位在數字函證發出10個工作日內未授權的,數字函證將超期回收,無法處理。
(四)紙質函證預留簽章處應由被函證單位加蓋在我行預留的印鑒或公章;數字函證應由被函證單位使用企業網銀等渠道簽約函證服務並完成授權。若函證單位同時函證同一企業的多個賬戶,且賬戶預留銀行簽章不同,則詢證函應加蓋扣費賬戶預留簽章;多頁材料應在騎縫蓋章,騎縫章應與預留簽章處的簽章保持一致。
(五)如被函證單位已銷戶且發生客戶資訊變更(如法人變更、名稱變更等),且客戶原預留印鑒已登出,函證單位應配合補充提供被函證單位相關説明材料,及被函證單位變更後的法人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我行核實無誤後可辦理回函。
(六)被函證單位在詢證函預留簽章處按規定加蓋簽章或採用有效的電子授權,即代表被函證單位同意就詢證函進行函證並扣款。被函證單位賬戶扣費失敗的,函證單位應配合通知被函證單位及時繳納費用。
(七)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境外委託方的委託,對中國內地設立的公司或其他相關機構臨時執行審計業務的,函證單位應配合補充提供加蓋公章的臨時執業許可證複印件,許可證應為省級及以上財政部門頒發且在有效期內,我行核實無誤後可辦理回函。
(八)如函證第13項“本公司購買的由貴行發行的未到期銀行理財産品”資訊時,我行回函範圍為:華夏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由華夏銀行代銷的未到期理財産品。
(九)如函證第14項“其他”資訊時,需列明具體函證事項,若該項未明確視為無其餘函證事項。
(十)詢證函郵寄回函及不符合監管和我行受理要求的退函,郵費由收件方支付。
四、函證範圍及回函用章
(一)函證範圍
原則上,我行按照被函證單位賬號所屬一級分行範圍進行回函。如僅詢證某特定機構範圍等,請與函證受理機構聯繫辦理。
(二)回函用章
回函加蓋我行一級分行會計業務專用章或電子印章。
電子印章查詢防偽碼路徑:“華夏銀行微信公眾號-金融-公司業務-防偽碼查詢”-“印章防偽碼查詢”/“紙質詢證函防偽碼查詢”。
五、收費標準
我行辦理詢證函業務按照《華夏銀行産品與服務銷售價目名錄》收費,詳見“華夏銀行官網-今日華夏-客戶服務-收費標準”。
六、業務諮詢與投訴
(一)業務進度查詢
函證業務辦理進度可通過如下路徑查詢:
微信公眾號:“華夏銀行微信公眾號-金融-公司業務-紙質函證進度查詢”。
企業網銀:“企業網銀-服務中心-函證服務”。
(二)業務溝通
如需進行業務諮詢或投訴,可撥打我行客戶服務熱線95577,或向我行受理機構進行諮詢。
華夏銀行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