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對具備信用基礎的小企業客戶給予一定的增值類信用貸款,用以解決其臨時資金需要。
産品特點
1.信用增值。我行對具備信用基礎的小企業客戶提供的信用貸款。
2.降低融資成本。信用貸無需抵押和擔保費用,降低小企業融資成本。
3.無需抵質押擔保。僅需實際控制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4.申請材料簡化。與主貸一同申請增值貸的,不需重復提供資料;在主貸使用期間,單獨申請增值貸的,需再提供企業融資證明材料和貸款用途證明材料,不需提供無變化的材料。
5.審批快捷。享受專有的審批流程和通道,手續簡便、流程簡化。
適用對象 在我行結算穩定、信用記錄良好或符合國家和地方産業扶持政策、自身擁有採礦權、林權、商鋪經營權等權利或自主創新科技成果等八類優質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個體經營戶(含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主)。
融資額度和期限 根據不同類型的客戶給予不同的授信額度。
貸款期限最長12個月,有主貸的貸款到期日不超過主貸到期日。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