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已于2016年6月正式承接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融資創新項目(以下簡稱京津冀項目),目前開展情況良好。該項目的目標是在國家發改委的指導下,在京津冀晉魯蒙豫七省市,向符合條件的目標企業發放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世界銀行貸款,提升中國企業的能源利用效率,治理環境污染,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綠色金融融資模式和機制。根據京津冀項目的執行要求,【華夏銀行】需要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編寫京津冀項目中期報告。
一、背景情況
關於【世界銀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融資創新項目】
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2014年以來,國務院制定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強化節能環保低碳意識理念,強化頂層設計和組織領導,真正實現節約能源、減少排放,綠色低碳發展,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要實現政府的節能環保目標,需要用大量的商業貸款進行融資。
2015年,世界銀行在中國擴大節能貸款規模,提供4.6億歐元的世行貸款支援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融資項目。項目的目標是在國家發改委的指導下,在京津冀晉魯蒙豫七省市,向符合條件的目標企業發放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世界銀行貸款,提升中國企業的能源利用效率,治理環境污染,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綠色金融融資模式和機制。華夏銀行將投入不少於4.6億歐元的配套資金,用以支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項目。華夏銀行將通過世界銀行的支援,建立適合的組織推動機制,加大節能減排、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産品創新,深化能力建設,利用世行在建立可持續性節能環保和可再生能源業務條線方面的充足融資經驗,最終抓住中國節能環保和可再生能源的融資機遇。
根據京津冀項目操作手冊要求,華夏銀行需在2019年提供京津冀項目中期報告,總結項目開始執行以來的各項成果,提出確保本項目高效完成、促進項目目標實現的建議措施。為此華夏銀行需要聘請專業機構完成京津冀項目中期報告的編寫工作。
二、工作目標和範圍
(一)工作目標
完成京津冀項目中英文中期報告。
(二)工作內容
1、闡述京津冀項目背景、目標和任務;
2、總結京津冀項目總體進程並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
3、總結華夏銀行為執行京津冀項目所做的主要工作、主要收穫與經驗;
4、對京津冀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並提出中期調整意見;
5、分析京津冀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確保本項目高效完成的建議;
6、提出華夏銀行執行京津冀項目的下一步工作計劃。
三、投標機構資歷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至少有3名以上熟悉世界銀行轉貸款項目的專業研究人員,且人員隊伍穩定;
3、熟悉中國能源領域産業政策、綠色金融政策,與國內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機構有密切的工作關係;
4、具備5年以上從事節能環保和可再生能源業務領域的研究經驗;
5、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華夏銀行相關管理要求。
四、交付成果及時間要求
1、2019年2月15日前,制定並提交工作進度安排、報告編寫大綱,經華夏銀行審定後,開展各項編寫工作。
2、2019年3月30日前,提交京津冀項目中期報告初稿(中英文版本)。報告內容需符合大綱要求。
3、2019年4月15日前,在京津冀項目中期報告初稿的基礎上結合華夏銀行的審定意見,進一步豐富完善報告內容,向我行提交京津冀項目中期報告終稿(中英文版本)。
五、合同類型及合同期
本項工作任務預計于2019年1月份開始,到2019年4月止,雙方簽訂諮詢顧問合同。
六、材料提交方法
有意向的機構,請於2019年1月8日17點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華夏銀行提交貴單位的中英文資質證明(包括資質簡介、之前承擔過的相關課題和工作經驗、核心人員資歷簡介等)和項目資金預算。並向我行公司業務部綠色金融中心索取《關於世界銀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融資創新項目中期報告課題》邀標書,按照邀標書中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
注:華夏銀行將按照《世界銀行借款人選擇和招聘諮詢顧問指南》中的相關條款,及世界銀行的要求按程式對申請機構進行選擇。
項目聯繫人:張女士;
聯繫電話:010-85237755;
電子郵件:jnzyi@hxb.com.cn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業務部綠色金融中心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