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正在執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融資創新項目(以下簡稱“P for R”項目),目前開展情況良好。該項目的目標是在國家發改委的指導下,在京津冀晉魯蒙預七省市,向符合條件的目標企業發放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世界銀行貸款,提升中國企業的能源利用效率,治理環境污染,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綠色金融融資模式和機制。【華夏銀行】希望聘請專業機構,對新政策形式下可再生能源項目金融風險防控進行研究。
一、項目背景
為配合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具體落實,2015年,世界銀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簡稱“世行”)在中國擴大節能貸款規模,提供4.6億歐元的世行貸款支援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融資,開展“華夏銀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融資創新項目”(以下簡稱“PforR項目”)。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銀行”)將投入不少於4.6億歐元的配套資金,用以支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項目。華夏銀行將通過世界銀行的支援,建立適合的組織推動機制,加大節能減排、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産品創新,深化能力建設,利用世行在建立可持續性節能環保和可再生能源業務條線方面的充足融資經驗,最終抓住中國節能環保和可再生能源的融資機遇。
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能源轉型及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重大戰略舉措。全球能源轉型的基本趨勢是實現化石能源體系向低碳能源體系的轉變,最終進入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可持續能源時代。
“十三五”期間,我國政府高度關注風光電發展過程中棄風棄光問題、補貼問題、與常規能源競爭力問題、與環境因素的協調問題以及創新發展問題,2017-2019年出臺了多項管理政策,積極採取各項措施,促進風光電等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
為優化能源結構,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中國政府在未來還將繼續大力發展以風電和光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基於新的政策形式下,從金融風險防控的角度出發需要研究不同可再生能源項目模式、特點,梳理項目的全流程工作和合規性文件,深入分析項目不同階段的風險,金融機構將更好的繼續支撐可再生能源發展。
二、工作目標
本項目的目的是在新的政策趨勢下研究金融機構如何支援可再生能源發展:研判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特點,研究提出金融機構優先支援可再生能源項目類別;結合金融機構風險防控要求,研究金融機構在項目全流程過程中甄別、審核、放款和後期服務等關鍵節點和風險防控措施,從而使綠色金融能夠真正助力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健康發展。
三、工作內容
(一)可再生能源政策形勢研究
深入分析我國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不同類型項目建設管理、電價、消納機制、市場化交易等政策趨勢,總結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特點和不同風光等可再生能源項目模式。
完成《可再生能源政策趨勢分析報告》。
(二)可再生能源項目全流程工作研究
從全生命週期角度出發,深入分析風、光等可再生能源項目不同階段的工作流程,收集不少於5個區域的實際項目全流程資料,得出不同類型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關鍵節點和合規性要件。就華夏銀行可再生能源項目準入合規性基本條件提出建議。
完成《可再生能源項目全流程工作分析報告》。
(三)可再生能源項目競爭力研究
梳理影響可再生能源項目競爭力的關鍵指標;從技術經濟可行性角度出發,建立財務模型,分析當期及今後中長期項目造價水準,結合各區域最低保障小時數和最高指導價,分析各區域項目競爭力。就華夏銀行優先支援區域及項目類型,以及有關測算方法提出建議。
完成《可再生能源項目區域競爭力研究報告》。
(四)金融機構支援可再生能源項目風險分析和風險防控建議
總結和梳理金融機構以往支援項目過程中遇到的風險問題;結合可再生能源項目全流程分析,提出新形勢下不同類型項目的風險因素和觸發的條件。
完成《金融機構支援可再生能源項目風險分析報告及風險防控建議》。
(五)召開銀企對接會
根據以上報告提煉可再生能源項目金融支援框架文件,召開銀企對接會1次,邀請國企、民企等各方面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商,探討金融支援産品和流程。
四、交付成果及時間安排
交付成果:《可再生能源政策趨勢分析報告》、《可再生能源項目全流程工作分析報告》、《可再生能源項目區域競爭力研究報告》、《金融機構支援可再生能源項目風險分析報告及風險防控建議》,銀企對接會1次。
時間安排:總執行時間5個月。合同簽署日為T。
T+1個月,完成開題報告;
T+3個月,完成各類交付報告的初稿,完成中期評審;
T+5個月,完成各類交付報告終稿,舉辦完成對接會。
五、投標機構資質要求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 熟悉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狀況和政策,具有豐富的政企可再生能源諮詢和研究經驗;
3. 具有良好的項目組織能力,有豐富的專家資源;
4. 具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政策資訊獲取渠道,保證政策資訊具有正確的方向性和可借鑒性;
5. 熟悉世界銀行項目管理機制者優先;
6. 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材料提交方法
有意向的機構,請於2019年7月16日17點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華夏銀行提交貴單位的資質證明(包括資質簡介、之前執行的設計製作經驗、核心人員資歷簡介等)和項目資金預算。並向我行公司業務部綠色金融中心索取“新政策形式下可再生能源項目金融風險防控研究”課題邀標書,按照邀標書中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
注:華夏銀行將按照《世界銀行借款人選擇和招聘諮詢顧問指南》中的相關條款,及世界銀行的要求按程式對申請機構進行選擇。
項目聯繫人:張女士;
聯繫電話:010-85237755;
電子郵件:jnzyi@hxb.com.cn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世界銀行項目管理辦公室
2019年6月27日